“爵士大人,您说的是真的吗?”

    西尔维斯昂首问道。

    “当然!”

    亚伯拉罕说道。

    “那我愿意做敢死队的指挥官。”

    西尔维斯表态了。

    “好,你果然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伍尔夫那个小家伙说他认识一个😞🂡不错的训练官,🁋🄌你和亚尔林先去格雷姆村,我会把那三十个敢死队员送到格雷姆村🅰受训。”

    亚伯拉罕闻言心情大好,立即安顿。

    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他发现西尔维斯的确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脑子转的很快,也很有想法,唯一不足🞒📧🝍的是他的身份很尴尬,母亲曾经是梅尔镇的夜莺。

    虽😑然也觉醒了斗气,但实力🆨总归弱小,如果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那他就有资格当自己的儿子,成为加略特家族的一员。

    “好的。”

    西尔维斯点了点头。

    ...

    不多时,一辆马车从🄞⚕👒加略特爵士的府邸中驶出,从🐬🃀梅尔镇的东大门经过了哨卡后,一路向🄢西。

    五个小时后,抵达格雷姆村。

    马车刚刚驶入村子后,西尔维斯和亚尔林下车接受守卫的检查,听到口号声后,看到一群男女向他🚘📦🝃们跑来,他们身穿着各色的甲胄,有的穿着纯金属打造的板甲,有的穿着轻柔的布甲,有的穿着干练的皮甲。

    他们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有的人拿着只有三指宽的东方剑,有的人拿着巨剑,还有人扛着长枪,有人背着弓箭。🞞🕓

    “这是格雷姆村的游骑兵?”

    西尔维斯问向守卫。

    “不不不,他们♳🌞都是约翰先生训练的佣兵,他们既不是镇卫队的人,😞🂡也不是村卫队的人。”

    守卫摇了摇头。

    “要是他们入侵♳🌞格雷姆村的话,恐怕....”

    西尔维斯随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