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那时举国上下志得意满而忘乎所以,继🀼🂅续⚔👅以当下新政推而广之,若干年后,人口增长与开垦土地必成内患,还请永兴侯明鉴。”

    要说这么些年来百里😂⚎燕市面也🄙见得多了,北半球的文明也好,宗伯泰的易算之法也罢,无不是令人大开眼界,却🈾🃾🝜从没哪一桩事能给他以如此震撼的冲击。

    薛博林提到了最根本性🀻🁻的两个人问题,既人是一切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资源,😒🀸二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人口增长却是无限的。

    此外薛博林已经看到土地政策应该在人口较少时,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时,利益🁔🅞团体尚未大量繁殖之前,解决土地的分配问题,这个见解是超越时代,乃至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述。

    当年所推新的《授田法》以低保田的形势规定了👓🈚⚝农民终身享有自🏹🟃🚞留地的权利,并不得交易,此法其实是《均田法》的🍉🆔变相措施。

    只是严苛制约了土地交易的权利,以及农业技术的完善。税法的有⛋😺机调整,至少不会出现《均田法》颁布中后期天灾引发的土地颗粒无收,而国家和地方权贵横征暴敛,令农⛡🜀⚬民卖田,进而恶性循环,最后演变成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局面。

    新的税赋和土地法有😂⚎机结合,辅以赈灾粮储和农业技术,即便灾🏹🟃🚞年,百姓赋税只减少不增加,加之国库充裕,能充分调动国内市场富人手中的囤粮和国外的囤粮,只要国家机构理论上是有效的,便不会存在大规模农民起义。

    但《均田法》的弊端是人人分有土地,但允许一定条件下买卖和兼并,而百里燕的《授田法》人人享有土地,死后收🍉🆔归国有重新分配,而生前不得交易,因此人口如若无限制暴增,土地终有一天是要分配完的。到那天,没田的人怎么办。

    因此百里燕在订立《授田法》时,在序章中指出《均田法》了这🏹🟃🚞一问题的潜在风险,但并没有提出解决措施,因为在二十年前的技术条件下,以及目前的环境,降低人口增长并不现实。

    但百里燕留下了后门,既低保田,🐁而不是均田。低保田充其量让人饿不死,而均田法是给予每户足够的土地,足够的土地便能供应农户足够的开销,其中也包括副食品生活开销,甚至勤俭一些子女可以读私塾。

    而低保田的数量非常少,仅限于口粮上的饿不死,其他副食品生活用品不足以由低保田供应,因此需要向国家租赁,如此朝廷分配的低保田要比均田法少得多,只有均田法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

    而且当初订立《授田法》时,百里燕明确写入,国粮食亩产平均达⛋😺到五石后,个人分配低保田的数量会削减,始终让底层百姓维持在饿不死的水平上,籍此刺激农🅅🄌民租赁朝廷土地🙑🉯🊲的积极性,而不至于因为科学技术进步,亩产暴增,令农民丧失劳动积极性。

    因此《授田法😕🁓》中长期内没有均田法和人口增长的尖锐矛盾,但时代在发展♠🉶🋷,人口会暴增,有限资源和无限人口确实是🔰🄕未来的主要矛盾。

    尽管当😡🂼下战争频发人口死亡率高,这个局面暂不会出现,然天下一统之后,天下从此太平😄⚡💽,人口恢复增长,不加以控制生育,土地♸🍋🆞迟早要分完。

    《均田法》之所以能在历代王朝😣🃊早期建立起强力的秩序,是其满足了老百姓安稳度日的基本需求,后期由于人口的增长,农业技术的落后,天灾的不断,权贵倾轧以及朝廷横征暴敛众多因素🊊叠加一起,最终促成均田法走向终结。

    《授田法》同是当年为解决人心和粮🄑☡草的强力⚔👅举措,同时今天看来也是临时举措,并不能最终解决土地的分配问题。

    想到此处,百里燕又问薛博林

    “以薛公子🉂所见,若干年后土地当如何变法,如何消除积弊?”

    “回永兴侯,在下以为,当加大农业植物研究提,以升种子产力,同时以村为一个单位,以已分配的低保田做股,不论新添多少人口,减少多少人口,已经分配的低保田,划归😂本村共有财产,以一个户口为单位平均分配,而村外的没有分配的土地⚘👫🋳则作为朝廷所有土地,以长期租期租给百姓耕种。

    如此村中自留土地所得粮食归村民所有,亦可适当征收赋税,而朝廷🐌⚅土地则按先行税法征税,依据每年光景好坏与国情适当上下浮动,如此日后无论增加多少人口🅅🄌,朝廷便不再需要分配土地。

    不过如此亦有弊端,如若村中人口大增,租用朝廷土地农民必然增多,长此以往又将陷入授田法📲🞵😟人人有田之弊端。

    因此加😡🂼大良种😕🁓培育的同时,亦应集中高效使用土地,研发比耧车成为高效的播种机,增加城镇工商规模吸纳🅵农民做工,最重要的仍应是继续大力推行教化,提曾百姓见识,如此便不用整日耕作而不会做工。

    唯有多管齐下,疏导人口,提曾田产,扩张产业,集中屯田,多措并举方能解决人与田,田与国力的根本问题是国🂱💥📻富民强与国强民富兼济并🅏举之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