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入股乃至收购一家俱乐部,当然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总之比李薇的想象中还要复杂很多倍,而且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完成的。把大概的框架定下,然后和相关人员约定好了时间,李洪光就继续去工作了。

    至于找哪些人手去参加谈判,他一点都不担心,在伦敦生活了半年,然后来到诺丁汉开餐馆,他已经和很多层面上的人物有了接触和充分的了解,对英国的社会理解也深刻了许多,他知道要找什么人。

    律师,谈判专家,银行工作人员……当然还需要一个得力的助手,显然,自己的女儿可胜任这个职务。

    下班回家后李洪光把自己的想法和妻子女儿说了出来,商量好了大致的细节,至少在资金方面,他是需要和妻子好好沟通的,这是一家人的大事。

    李薇是这个提议的提出者,对于父亲不到两天就下了这个决定完全是持赞同态度,甚至为老爸的英明决定点了个赞,而唐莉则是贡献了自己的人脉资源,包括律师和银行方面。

    至于其他细节上,李薇这边有现成的参考案例,伯明翰的杨老板,那个收购了英超俱乐部的华裔,虽然没有英格兰国籍,可是人家有人脉,在英国也有自己的事业,据说当初对那家英超俱乐部的收购,相关部门和英足总可是大开绿灯的。

    所以,李薇想当然的认为,收购一家乡镇足球俱乐部,实在是小事一桩。

    不过李洪光和唐莉夫妇两个可不会这么看,他们的人生历练中,可没有顺风顺水的说法,职业和多年的经验使得他们习惯于多做一套方案,在国外这被称作是pn b。

    pn b的具体情况李薇是不知道的,只存在于她父母的床头枕边话语中,存在于深夜的谈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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