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的每天上午,常在放羊基地放羊的人是,孔秀英、陈香香、刘喜梅、徐然和李欣。

    刘喜梅由于有、在梦境游戏中的放羊经验,现在在放羊基地里、每天是放的2只羊;由于在现实中,羊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她的放羊活动、有点磕磕绊绊的,不如在梦境游戏中、放羊顺溜;不过在这里大家可以聚堆,比在梦境游戏中独自放羊、会热闹些;她每天也能坚持到11点时、与大家一起收工。……

    李欣这一周还是放牧的一只羊,这一周他指挥羊儿、自由行动的最长时间,已经可以坚持到、一个半小时了;他对自己取得的这个进步很高兴,从每天只能放羊1个小时、增加到一个半小时,这个进步可不小;他觉得这个进步速度、已经超过了自己的期望值。

    每天下午只要不忙,他也会一门心思的、练习伏虎拳的基本招式;现在每天不到饭点时、他也会觉得饿了,也不知这主要是放羊引起的、还是练拳引起的,他现在也在伙食上,也很注意、给自己增加营养。李欣在向总局局长、请示后,这一周的周二、向隶属国安局的群成员,传达了一个通知:“各位如果发现、有可以提升精神力值的宝物需要购买时,可以申请由国安局支付货款。”

    李欣向总局局长做的这个请示,是考虑到当群成员、发现有这样的宝物时,有可能靠个人的财力、支付不起购买的费用;他是考虑着、要为大家解除后顾之忧的。……陈香香这一周的7天,在梦境游戏中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去服装铺打工;在那完成从画线、到缝制皮质护甲的套工作;她这一周一共完成了、9件护甲的制作,还有一件半成品、完成了20%,收入游戏币9.8银币。

    周五登陆游戏时,她的个人信息、又有了变化:精神力:11(9+2)(陈香香在这里显示的精神力值,是经过上午在放羊基地放羊后、降低了一个精神力值的合成值;原来是10);力量:11(原来是10);体力:10;血量:100。在周六登陆游戏时,她没有直接去服装铺打工,而是去了精神力学堂、要求传授精神刺的功法,这是她听从了李欣的劝说。

    原本她是要按部就班的、先去学习高级拳法的(当精神力值达到10时就具备此条件了)。李欣的分析是:当她同时具备、学习精神刺或高级拳法时,应该优先学习精神刺;因为精神刺的练习、需要一个相对长期的磨合时间,而精神刺练习的特点、又是不需要占用很长的游戏时间;这样她在练习精神刺后,还可以不耽误、继续在梦境游戏中去做别的事;省得到最后因为、要专门练习精神刺,而浪费宝贵的游戏晋级时间。

    陈香香觉得、李欣说的很有道理;和孔秀英及徐然讨论、这个问题时,她两也觉得、李欣的这种构想好,而且陈香香现在并不是、迫不及待的一定要马上学成高级拳法。在这周五打工结束时,陈香香已经积累够了、传功精神刺的游戏币;正好赶上了她的精神力值、又得到提升;周六下午登陆梦境游戏时,她的精神力合成值、刚好满足精神刺的传功要求。

    当天在精神力学堂、被传功精神刺后,周六和周日这两天,她都是先在精神力学堂、练习完精神刺后,再去服装铺打工的。周六、周日这两天,陈香香被传功精神刺、消费5金币,两天练习精神刺、消费3.6银币,不过她这两天都没有能够、成功发射出精神刺。截止这个周末(也就是1月23日),陈香香个人游戏币累计是:1银币9铜币。

    ……陈勇的武馆,也是从下周一开始放假;考虑到下周、会相对的空闲些,陈香香让李欣和国安局、主管审案的专家协商,把去帮忙审案的时间、推迟到了下周;她承诺人家、大不了下周去帮忙审两次案。她这样考虑是因为,下周晚上她不需要、再天天去陈勇的武馆教散打了;这样她在下周晚上、也可以有时间研究一下案情,有助于她更好的发挥出、精神力暗示的效力。最终陈香香这一周、没有去帮忙审案。

    ……徐然1月21日登陆游戏时,个人信息又发生了变化:精神力17(原来是16);力量:18;体力:18;血量:170。徐然这一周登陆梦境游戏时,依然是先去精神刺练功房、练习精神刺,然后是一天两次去铁匠铺打铁。这一周徐然打铁盈利49银币,练习精神刺支付28铜币,他觉得自己现在、使用精神刺已经很成熟了,第一次精神刺发射的准备时间、稳定在半秒钟,后几次精神刺发出的间隔时间、都已达到3秒钟这个最少要求了;按照他的了解,这已经是精神力初级战场的、最低极限了。

    至于云中月在精神力场空间内、发**神刺时,不受到时间间隔、最少3秒钟的规定,那应该和精神力场空间有关系;等自己有能力、发出自己的精神力场空间时,再去探讨吧。他现在每天去练习、发射出精神刺的目的,已经不是为了熟练掌握精神刺;因为他已经能够、熟练掌握了;他是为了锻炼、精神力的目的,类似于普通人、每天晨跑是为了锻炼身体一样。截止周日(也就是1月23日),徐然的个人游戏币累计:46金币2银币1铜币。按照徐然、赚取游戏币的进度,下一周就可以达到、他积累够50金币的目标了;徐然意识到、自己终于要离开新手村,要迈进梦境游戏的‘精神力初级战场’了。

    虽然以前随着吹雪、经历过精神力初级战场的一些游戏场景;但徐然对于即将面对、精神力初级战场这个现实情况,任然是有些紧张;因为他没有经历过、精神力初级战场的最初场景,他是担心到时候会碰到,让自己不知该、如何应对的场面。徐然知道在精神力初级战场中,玩家们后来、都是组织成小团队一起活动;虽然从他后来观察到的情况看,那些队员们互相之间、并不交流有关个人情况的话题;但不知他们在最初组队的时候、会不会需要交流。

    徐然本身并不了解、梦境游戏的玩家们所处的世界,他最担心的就是:“万一在相互交流时,被人家发现自己属于另类。”如果梦境游戏系统、再因此对自己采取些未知的不利措施,那才是得不偿失呢。也许有读者会说:吹雪的团队后来招入的新人,不是没有再被盘根究底么。

    这一周周六的下午,也有三家侦探社、分别接到了雇主的关于人员调查的委托任务。其中一家接到的、是对陈香香的调查,需要调查的内容是:(1)陈香香的个人履历及目前工作情况。

    (2)从明天开始的、每天在公众场合下的活动情况,要求调查资料配合有、照片或视频资料。(3)落实陈香香自去年以来、有没有因为突然昏迷、而入院的记录。双方最后商定的合同价款是:第(1)项1000元。(考虑到陈香香也算是个网络上的名人,侦探社的人员之前也听说过她;此项相对的容易完成。)

    第(2)项,每天的跟踪、调查费用是1200元;雇主暂时预付3天的定金,如果需要延长时间,雇主将继续预付定金。(如果雇主需要陈香香在私密场合的细节资料,价格另算。)第(3)项,如果侦探社能提供出、陈香香入院治疗的记录,雇主支付调查费用3000元。如果侦探社查不出、陈香香的入院记录,无论最后给出“是”或“否”的结论,雇主支付调查费用500元。

    可以看出来,对于第(3)项委托,存在着如何去界定的问题;如果陈香香就不存在、入院救治的情况,侦探社该如何让雇主相信呢?或者陈香香确实发生、入院治疗的情况了,而侦探社因为个人能力的问题、没有调查出来,有可能存在雇主付钱后、买回的是不实资料。在这一项上,双方就研讨了、近半个小时,最终定下了合同里的第(3)项的内容。

    对于第(2)项条款、要求的内容,需要侦探社在每天晚上12点之前(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滞后),向雇主提交当天的调查报告;提交方式是通过互联网、把相关的电子文档发给雇主。

    对于(1)、(3)两项条款,要求在1月30日前完成。雇主预交定金4000元。从双方细发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关于、第(3)项条款的认真推敲,可以看出来雇主那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能够明白他是担心、万一遇上了不负责任的侦探社,到时候只知道收钱、不卖力去查出真相,然后随便给个“否定”的结果,这就有可能掩盖了、自己需要调查的真相。因为“否定”的结果、是不存在入院的证据的;所以也不需要侦探社、另外出示相关的证明资料了。

    当侦探社最后要求、雇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备存时,雇主郑重提出,不希望自己的这一次委托、被记录在案;侦探社经理考虑到、这算是一个大单的买卖后,同意了雇主、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侦探社的经理这样做、是出于无奈;通常雇主有可能出于各种原因、不想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目的当然是不希望、将来被人查到、自己在调查陈香香;而侦探社不如实去留存、雇主的身份证复印件,肯定是违反规定的;将来一旦因此出现问题,轻则罚款,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可尽管存在这样的风险,一般的侦探社、通常都会迁就雇主的要求;毕竟顾客是上帝么。当今的市场是供大于求,如果侦探社、在经营方面太死板,只会把顾客推向别的同行;这就是生存中的无奈。可如果侦探社违规办事,这里边的风险只能是由、自作主张的侦探社自己承担;当然侦探社的经营者,通常也要凭眼力、对事情的轻重评估一下;像这一次是调查陈香香,她只能算是一般的公众人物,所以侦探社经理自认、即使出事,也不会有大事。

    至于雇主所选择的这家侦探社,也是经过考虑后、特意挑选的;离陈勇的武馆并不远,应该对这一片的环境会熟悉些。陈香香作为生活在附近的、当地名人,让侦探社很容易的就落实出了、她在陈勇武馆工作的信息,这倒是不需要、雇主再去提醒了。这家侦探社当晚就安排人,跟着陈香香从武馆、回到了住宿的地方(孔秀英的工作室);算是落实住陈香香的居住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