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小叶你能这么全身而退,倒也给了我们一个惊喜啊!”

    突然,第三个声音加入了进来。

    一张纸一样的薄片从天花板上脱落,然后那家伙迅速变得立体起来,化作人形。

    是一名身着白衣的金发少年,很英俊、但从面相来看却是那种不安分地类型。他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风衣,时髦的长裤配着品味独特的皮鞋,不好评价其穿搭衣品如何,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这身行头颇有舞台效果,就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人一样。

    “啧、你这家伙也回来了吗?”

    瞪了金发少年一眼,叶彩似乎很不喜欢这人。而对方却一脸自来熟的样子,声音也十分具有磁性;他的特点很难用三言两语去形容,但若一定要总结,那便是班里的优等生。

    这金发少年是那种成绩优秀之余又能在班上积累起人望,身后有许多跟屁虫的类型——如果他上过学,恐怕就是在这么一个环境下度过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高中的。

    这种人的眼里很少有能称之为困难的东西,自认为一切难关都可以靠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克服;在他的组里你会感到十分轻松,只要按照指挥去完成被分配到的任务便可以简单地来到大团体中的第一梯队。

    当然,这种类型的人虽然追随者颇多,但却也很容易遭人讨厌;就像现在叶彩对待那金发少年的态度一样,她就很看不惯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回来了,早回来了!当你们需要的我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回来了!”

    “切、谁需要你这种自大狂。”

    别过头去,叶彩已经开始上头了,她打算这家伙再多说两句,就找个机会直接给他一拳好让其闭嘴。

    但是,若那金发少年懂得进退,也不会这么招叶彩讨厌了。

    “别这么说嘛小叶,我们三个不是朋友吗?朋友之间肯定要倾尽所有不分彼此啊!”

    “闭嘴!不需要你这个外国佬帮忙!”

    “国籍什么的都是虚的,我体内的灵魂可是发源于这片土地,回到这里不也是理所应当的吗?更何况,小叶你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其实还是很高兴我能回来的吧。毕竟对付那个妖怪办,你们也多少有些人手不足吧。”

    “为什么你这家伙总觉的地球少了你就不会转?啊...真是受够了。左言,我先说下,我宁愿跟余雪去搭档,也不会跟这家伙一起干活!”

    见话锋绕到了自己这边,左言便又放下书,冷冷地说到。

    “余雪并不是我们的人。跟她相比,米歇尔是值得信赖的伙伴。”

    闻言,金发的米歇尔也耸了耸肩,不无揶揄地附和道。

    “看、头领都这么说了,你就委屈一下吧,‘长发公主’。”

    “哈...也罢。你这金毛,最好别拖我们的后腿!”

    言罢,叶彩便走出了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