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

    那纹身就像是魔咒一般死死纠缠着她,直到19年的今天,哪怕她换了一个又一个城市,也根深蒂固的无法拔除。

    她到底……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法律有一条规定,精神病人杀人犯法却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如果把正常人变成了精神病人,犯法吗?

    又需要负什么责任?

    她小心翼翼的守着自己那破碎不堪的世界观,尝试着去融入身边的人,换来的又是什么。

    收起病历单,将药藏好,步時露出了一个笑容,拨通了朋友的电话。

    “今天说好出来玩的,嗯,逛街吗?好呀!”

    “我去你家找你?不好吧,我还是在外面等你吧……我还是……”

    抵不过电话那头朋友的邀请,步時只好打车去朋友家楼下。

    朋友似乎在家里打扮换衣服还要很久,步時就在楼下等了一会,没想到电话又打了过来。

    “步時,你到了吗?”

    “嗯,在楼下了。”

    “那你上楼啊!我还要等一会才能出门……嗯?对,我朋友,之前跟你说过的那个,步時,上楼吧,我爸妈也在家,她们一直说想见见你呢。”

    想来是朋友讲自己的事与家里人说了,步時心里隐隐有一丝不舒服,但很快就被她压了下去,欢快的冲着电话讲。

    “好,我现在上去。”

    ————

    “叩叩”

    敲响了门,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女性,头发是黄色带着微卷的短发,很瘦,看起来也比较好说话。

    步時显得有些拘谨,双手交叠在小腹处,“阿姨好……”

    “小時是吧,快进来!”阿姨招呼着她进门,又给步時拿了拖鞋换上。

    朋友还在房间里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