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王朝的皇位归属,是这个王朝最为谨慎的一件事情。

    祂需要有帝王的遗诏。

    也需要有朝中重臣们的认可。

    而在此基础上,朝中重臣们在获得遗诏以後,又得先去请示中g0ng,b如说先皇帝的母亲,圣母皇太后,如无圣母皇太后在世,则需请示先皇帝的妻子,也就是先皇后,未来的太后,在得到太后懿旨以後,才方可正式昭告天下。

    可谓三者缺一而不可。

    这缺了其中之一,便是与法理不合。

    当然,有些杠JiNg可能就要有话说了。

    你要说第一条和第三条,还有一点道理,也情有可原,毕竟百善孝为先嘛。

    那这第二条又怎麽回事?

    啊?

    我一个做帝王的,难道还没有权利,去决定自己皇位的归属了吗?

    哼!

    简直胡说八道。

    如果都这样想的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要知道…

    帝王之所以是帝王,是因为他手中所掌握的权利,也只有活着的时候,他才能够行使他的这些权利,而Si去的帝王,他的权力,可就未必能够被彻底的贯彻下去了。

    不信?

    请参考秦始皇。

    当然,宋朝非秦朝,也出不了像秦始皇那样的千古一帝。

    不过,你要说对士大夫,还有文人的重视程度,这宋朝,可就顶呱呱了,乃是属於历朝历代以来之最。

    举个例子吧。

    先皇帝宋神宗在位之时,曾与宰相文彦博就改革一事有一段对话。

    上曰:“更张法制,於士大夫诚多不悦,然於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