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你快来!这里有个人受伤了!”

    孙王氏楞了一下,顺着走过去一看,闺女正把那人扶着坐起来。

    “啊!!巧云,走…走…,快走!那里有狼….”孙王氏赶过来就拽自己的闺女。孙巧云心里一禀,头发都要竖起来了,山里的狼可不好对付。这片山林,大的猛兽倒是没有,但是有狼,狼和野猪,是猎人最怕遇到的东西,尤其是群狼。

    一只小狼,站在受伤那人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几个月大,好似还站不稳,冲着孙巧云摇摇晃晃、张牙舞爪,像是在威胁。还有一只芦花毛老鹰落在伤者头边,不像在啄食,好像张着翅膀为伤者遮挡火热的日头。这鹰好像是驯养的,不知是哪家走鹰遛狗的地主少爷落下的。这小狼就让人看不懂了,硬硬的甩着尾巴,嘴里“嗷呜…汪…汪…”乱七八糟的想叫唤。

    孙巧云看了一下:“没事!一只小猫猴子,还把你吓成这样…”

    山里的土匪多,十几个人、几把大刀都可以占山为王,东一个山头、西一个山头的。山大王多了,对这狼皮的需求也大——山里弄不到老虎皮,打死一头狼,剥了皮铺在椅子上,也就算成了第一把交椅,谁也不想弄一张狗皮瞎凑合,主要是丢不起那个人。

    于是狼皮也成了打家劫舍、开山立柜不可缺少的物品之一。一时间狼皮供不应求,山里的狼可就遭了殃,被几个大汉拿着刀叉追的满山跑,每每有了收获,便大大的吹嘘一番,俨然屠狼英雄、老子天下第一之类。大狼遭擒,往往小狼就四散而逃,一般是没有人费力气去追杀的——小狼皮太小,总不能弄一张糊在马扎上——这也太没有山大王的气势了吧?哪个五大三粗的山大王坐在马扎上?

    有些小狼刚断奶,还没有捕食的本领,往往就饿死了,或者被其它野兽当成了点心。不过也有部分小狼艰难地活了下来,这就间接地保证了以后的山大王也还有狼皮交椅可以坐。

    孙巧云遇到的这只大概也是这样,所以她才敢这样说大话,要是遇到了成年的野狼,没有称手的武器,做惯了猎人的她也只有掉头就跑的份。

    “不过这样也好,就算遇到了大灰狼我也不跑,让狼吃了我也不嫁那个赵驼子!”孙巧云心里恨恨的想。

    “哇”的一声吓跑了那只芦花毛的大鹰,捡起一块石头,准确的打在小狼脚下,小狼跌跌撞撞的跑开,远远的朝着这边看,眼里满是焦急、委屈和不满。

    孙巧云转头仔细看倒地那人,这又生生吓了一跳,这人整个身上没有一片好肉了,好似以前掉到火堆里烧过,像只烧脱皮的土豆,接着在水里泡了一遍,有皮的地方已经被水泡的发白了,没皮的地方,想来被一路刮掉了,血水混合透明的油脂淌下,混合了身下的河泥,简直是惨不忍睹。一条胳膊耷拉着,一只脚不自然的向一边扭曲,显然,这胳膊腿算是废了,身上的衣服一片一片的挂着,也没有几片了,尽是火烧后的痕迹。纵然孙巧云胆子大些,此时也头皮发麻:这人是上辈子造了多少孽,上天才让他遭这么大得罪?伤成这样了,怎么活到现在的?明明刚才还看到他坐起来的!

    孙王氏愣愣的站在那里没有动,孙巧云拖弄了几下,被石头绊倒在地,心里头突然泛出浓浓的无力感:“算了吧!这都是命!自己都顾不过来了,还想着能救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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