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就是天降的好事儿啊!能和程家搭上关系,以后看谁还敢欺负自己!别说今天李斯没坑自己,就是李斯一分钱不花,他也愿意!
这就是权利的魅力!
“那行,一会儿你把所有客人都给清场了,我要包场,还有,你们给我弄个吉他去,我不让你们出来,谁也别出来!对了,把灯都关了,上蜡烛,一点儿也不浪漫!”程天爱耍起了大小姐的脾气来。
陈明愣了下,随后想都没想就去清场了,还好今天人少,而且大部分的人都吃的差不多了,一听说免单,全都高兴的离场了。
随后整个餐厅的人,都开始按照程天爱的要求布置起餐厅来。
而这个时候,程天爱看着一脸茫然地李斯,笑着说道:“就在这儿,给我现场写一首歌,否则你今天晚上别想走了。”
“想听哪个类型的,到时候别说话不算数。”李斯看着程天爱有点儿无奈道。
其实程天爱蛮可爱的,而且威胁自己时,那副张牙舞爪的样子,真的一点儿也不让人讨厌,甚至还让李斯多少有了点儿喜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程天爱惹不得啊!
“第一,这歌必须是认真写的,不能有一点儿糊弄。第二,我想听的是情歌,而且不能俗气。第三,这歌你要认真唱!而且,以后只能给我一个人唱,不可以出专辑的那种!”程天爱想了想,一脸认真地说道。
“好吧,不过唱完了以后,痛快让我送你回家,还有过去的事儿别提了,就算我给你道歉了。”李斯想了想,认真道。
“好,我答应你。”程天爱毫不犹豫点了点头,随后眼睛就像是扫描仪一样,认认真真的打量起了李斯。
此时的程天爱双手扶着下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李斯,而且时不时的还用牙齿咬一下嘴唇,再配上温暖的烛光,这氛围简直暧昧到了顶点,而李斯看了一眼就把眼光收了回来,生怕下一秒会喜欢上这个霸道的小妖精。
女人吗,只有有特质,而且很自信,那么当她毫不犹豫的追求男人的时候,谁都没有抵抗力,而像程天爱这种,更是原子弹级别的杀伤力。
李斯低下了头,没有看程天爱的眼睛,随后认认真真的回想着前世那些经典的曲目。
李斯重生的时间已经有4年了,而他甚至有时候都快忘了自己是重生的人了,所以前世的事儿很多事情都忘记了。
而他重生时急忙写的那些歌,基本上能用的都用的差不多了,剩下能完全记得起来,而且还没有被人唱出来的歌,其实并不多了。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选择许久没有发新专辑的原因,因为他生怕哪一天自己写的歌,会提前出现在别人的笔下,到时候反倒是会让别人多疑,与其这样还不如见好就收呢,毕竟此时的李斯已经不准备在娱乐圈发展了,或者说也没有必要在这方面努力了。
所以此时的李斯,已经好久没有认真的写一首歌曲了,此时他低下了头,脑子里反复的思考,随后他突然想起了一首歌,而这首歌不但还没有被他提前拿出来,而且曲调非常好听,最主要的是,完全符合程天爱的要求:情歌、好听、不俗气、很认真。
想到这儿,李斯拿起了服务员递给的笔,随后迅速在纸上把歌词、曲谱写了下来,而几分钟后,这首《我们好像从哪儿见过》提前问世了。
因为现在俩人的情况有点儿暧昧,而且此时的西餐厅不但空无一人,就连灯光也昏暗、浪漫的很,如果在这样的环境持续呆下去的话,程天爱指不定一会儿会做出什么过格的事儿,而他也担心自己一时冲动,和这个小魔女在发生点儿什么,所以他也没有多想,直接就把这首歌原封不动扒了下来。
而此时的程天爱看着李斯,低着头认真谱曲、写词,随后一起而成的模样,不但欣赏,而且满眼都是爱啊!
男人专注的时候太帅了,尤其是有才华的男人,此时正在给自己认真的写一首专属于自己的歌,还是在这样浪漫的环境,这样的场景,程天爱简直觉得就像是在拍一部浪漫的偶像剧一样,而当李斯一气呵成写完了歌,随后喘了口气,笑着对程天爱说道:“洗完了,吉他呢?”
这就是权利的魅力!
“那行,一会儿你把所有客人都给清场了,我要包场,还有,你们给我弄个吉他去,我不让你们出来,谁也别出来!对了,把灯都关了,上蜡烛,一点儿也不浪漫!”程天爱耍起了大小姐的脾气来。
陈明愣了下,随后想都没想就去清场了,还好今天人少,而且大部分的人都吃的差不多了,一听说免单,全都高兴的离场了。
随后整个餐厅的人,都开始按照程天爱的要求布置起餐厅来。
而这个时候,程天爱看着一脸茫然地李斯,笑着说道:“就在这儿,给我现场写一首歌,否则你今天晚上别想走了。”
“想听哪个类型的,到时候别说话不算数。”李斯看着程天爱有点儿无奈道。
其实程天爱蛮可爱的,而且威胁自己时,那副张牙舞爪的样子,真的一点儿也不让人讨厌,甚至还让李斯多少有了点儿喜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程天爱惹不得啊!
“第一,这歌必须是认真写的,不能有一点儿糊弄。第二,我想听的是情歌,而且不能俗气。第三,这歌你要认真唱!而且,以后只能给我一个人唱,不可以出专辑的那种!”程天爱想了想,一脸认真地说道。
“好吧,不过唱完了以后,痛快让我送你回家,还有过去的事儿别提了,就算我给你道歉了。”李斯想了想,认真道。
“好,我答应你。”程天爱毫不犹豫点了点头,随后眼睛就像是扫描仪一样,认认真真的打量起了李斯。
此时的程天爱双手扶着下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李斯,而且时不时的还用牙齿咬一下嘴唇,再配上温暖的烛光,这氛围简直暧昧到了顶点,而李斯看了一眼就把眼光收了回来,生怕下一秒会喜欢上这个霸道的小妖精。
女人吗,只有有特质,而且很自信,那么当她毫不犹豫的追求男人的时候,谁都没有抵抗力,而像程天爱这种,更是原子弹级别的杀伤力。
李斯低下了头,没有看程天爱的眼睛,随后认认真真的回想着前世那些经典的曲目。
李斯重生的时间已经有4年了,而他甚至有时候都快忘了自己是重生的人了,所以前世的事儿很多事情都忘记了。
而他重生时急忙写的那些歌,基本上能用的都用的差不多了,剩下能完全记得起来,而且还没有被人唱出来的歌,其实并不多了。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选择许久没有发新专辑的原因,因为他生怕哪一天自己写的歌,会提前出现在别人的笔下,到时候反倒是会让别人多疑,与其这样还不如见好就收呢,毕竟此时的李斯已经不准备在娱乐圈发展了,或者说也没有必要在这方面努力了。
所以此时的李斯,已经好久没有认真的写一首歌曲了,此时他低下了头,脑子里反复的思考,随后他突然想起了一首歌,而这首歌不但还没有被他提前拿出来,而且曲调非常好听,最主要的是,完全符合程天爱的要求:情歌、好听、不俗气、很认真。
想到这儿,李斯拿起了服务员递给的笔,随后迅速在纸上把歌词、曲谱写了下来,而几分钟后,这首《我们好像从哪儿见过》提前问世了。
因为现在俩人的情况有点儿暧昧,而且此时的西餐厅不但空无一人,就连灯光也昏暗、浪漫的很,如果在这样的环境持续呆下去的话,程天爱指不定一会儿会做出什么过格的事儿,而他也担心自己一时冲动,和这个小魔女在发生点儿什么,所以他也没有多想,直接就把这首歌原封不动扒了下来。
而此时的程天爱看着李斯,低着头认真谱曲、写词,随后一起而成的模样,不但欣赏,而且满眼都是爱啊!
男人专注的时候太帅了,尤其是有才华的男人,此时正在给自己认真的写一首专属于自己的歌,还是在这样浪漫的环境,这样的场景,程天爱简直觉得就像是在拍一部浪漫的偶像剧一样,而当李斯一气呵成写完了歌,随后喘了口气,笑着对程天爱说道:“洗完了,吉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