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蹭饭吃的丫头,只要低调,不该成为被关注的目标,她为什么开枪?

    肾上腺素带来的兴奋感瞬间无踪,对目标的渴望完不见,计划直接改变成寻找丫头,功亏一篑也无妨,转身急行,要摆脱,去向那特殊枪声的方向。

    蒙面人首领正在前院纳闷,与面具人的战斗已经停止了,后院为什么又响起一阵枪?最后的一声怪异枪响他也听到了,那不是驳壳枪声,听起来比驳壳枪声更响更重,但他不关心这个,迫切想要判断后院那些面具人的情况。

    一个蒙面人凑到他身旁:“排长,后院肯定出事了!”

    蒙面人首领抬脚便踹:“告诉你了叫大哥,还喊排长!不长记性的……”

    “呃……大哥,我猜可能是漏网的林家护院跟他们动手,这个机会不能放,我带人抄过去如何?”

    “你总算聪明了一回!”

    ……

    敞开的木箱旁,放着那支仿汤普森M1921冲锋枪,金属机构与木质握把枪托的组合在光线里丑陋得幽幽,丑陋得很沉重,丑陋得既危险又张狂。

    本来小丫蛋就是个小胳膊小腿,她还把步伐放得极其小,几乎是一点一点朝那冲锋枪挪,眼神那么纯真,那么清澈,流露着一见钟情般的爱恋,不眨。

    这缺德玩意又恋爱了,她曾经爱上过防毒面具,曾经爱上过自行车,不知道她……算不算花心大罗卜?毕竟这是她第一次爱上一支枪。她用过许多枪,她也喜欢枪,可她从未爱上过一支枪,在此刻之前。

    静静来在木箱旁,木箱里放着两个五十发弹鼓,两个楸十发弹夹,箱子底部还散落着一层子弹,黄灿灿的在她眼里如金。她是含着子弹出生的,只凭一眼,便知道这是点四五口径子弹,跟她那把大眼撸子使用的一模一样;只凭一眼,便估出散落在箱子下的子弹有三百多发。

    油包袱脱手坠地,将两只小手在穿着的花袄上抹了又抹,拎起冲锋枪的那一刻,她甚至害羞了,像个淑女,隐约着一种泛光的幼稚美丽!

    相信,这支枪也爱上了她,当这支冲锋枪在她的怀里,似乎所有的金属线条看起来都柔和了,温顺得不再像个狂暴武器。如果枪真的有生命,那这支枪必定在幸福着。

    油包袱不要了,临时在屋里翻出个布挎兜,塞进一个弹鼓,装进两个弹夹,再把剩余的零散子弹一股脑收进去。挂了满装弹鼓的冲锋枪大概十一二斤沉,这玩意也没个背带,小丫蛋攥着枪柄单手拎,枪口快要触了地,形象倒是挺嚣张,但感觉偏沉,她这小不点身板不适合,索性把枪歪扛在肩,这就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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