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ΩДΩ)!”

    刘朝华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

    你就去看了半个小时的监控,就把嫌疑人找出来了,这也太假了吧?

    难道嫌疑人举着一个上书“我是小偷!”的牌子,就站在监控探头底下?这是脑残吗?

    “你确定?”刘朝华自是希望慕远不要太自以为是,“办案,可是一件严谨的事情。”

    慕远很是肯定地点了点头,道:“我确定!”

    “在监控中发现的?”

    “是的,不过也结合了受害者的描述以及现场的一些情况。”

    刘朝华眼神复杂地看了看慕远,道:“说说你的想法。”

    慕远自是能看出刘朝华的怀疑,如果他真相信自己找到嫌疑人了,自是应该第一时间询问结果,然后组织抓捕,而不是问过程。

    不过慕远也能理解,自己又不是什么刑侦专家,就凭一句话,对方就能信自己?问自己的侦查思路也是很正常的。

    “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和现场的痕迹判断,嫌疑人作案时间应该是在凌晨2点到4点。之前我们已经看过小区以及夫子巷两侧的监控,甚至将时间向前后各推了一个小时,都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因此我大胆猜测,嫌疑人应该知道巷子两端的监控是避不开的,所以从围墙翻出来后,直接找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然后等到人流量比较大的时候,再远离作案现场。这样就算警察在监控画面中看到他,也很难怀疑到他的头上。可他毕竟不敢在一个地方呆太久,这样也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六点半到七点半这个时间点离开是最合适的。”

    听了这番话,刘朝华虽然还未完相信慕远找出了嫌疑人,却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推测确实有理有据。

    当然,仅仅推出这个结论,距离确定嫌疑人的身份还非常遥远。

    慕远接着道:“从作案手段来看,这家伙应该是一个惯偷。我猜测,这样的人一般不会选择自己住所周边的目标下手,所以他作案后离开作案现场,一般都会选择交通工具。而一般做小偷的,经济条件必然不是很好,所以这样的人一般都不会打的,最可能的便是坐公交车。”

    “你……不觉得这些理由有点牵强吗?”

    慕远认真滴看了看刘朝华。

    真聪明啊!这理由当然牵强,因为这都是自己编的,花了几分钟时间。

    不然咋办?总不能说是凭着自己比警犬还要敏锐的嗅觉闻出来的吧?

    当警犬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当警犬。

    “侦查过程本就是一种推论和求证的过程不是?只要有这个可能,我们便要去求证。我对我的推断有信心,反正也花不了多大的功夫,刘所你总不会连求证事实真相的想法都没有吧。”

    刘朝华看着慕远,这小子是膨胀了吧?

    才破了一个案子,呃,两个?也不算,昨天抓的嫌疑人不算破案,就一个案子,也能膨胀成这样?要像自己这样累计破了数百起案子的大佬,岂不是应该原地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