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顿时瞪大了眼睛……

    拆了?

    这特么也能拆了?这可是命案现场啊!

    好吧,慕远知道自己想多了。

    不可能因为是命案现场就不拆,没那道理。

    就拿这个案子来说,案发现场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里,结果案子十几年没破,难道就让那栋居民楼在哪儿一直立着?

    这不可能。

    哪怕建设局一类的部门同意,公安局自个儿也不会同意的。

    这是干嘛?立着打公安局的脸?

    呃,好吧!脸不脸的不重要,关键是没那必要。

    哪怕是案发现场,刑警在昨晚现场勘查之后,一般都不会在封锁这地方,除非是自认为现场比较复杂,还需要再次勘验的,但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而如果一个现场丢了十几年,那也就没有再次勘查的价值了,还能发现什么?

    想到这些,慕远也开始头疼起来。

    现场没了……

    之前他倒也看过现勘资料,关岭县局这边初步认定的案发现场就在东南那边的一栋旧居民楼里,而且是在三楼。

    当时警方也做了详细的现勘,可正如刚才夏局长所说,在现勘中,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东西。

    除了那份血样,与其中一位名叫苟丽的死者比中的血样。

    可这又有什么用?除了能能证明死者的身份和这里是第一现场之外,便没有其他意义了。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与嫌疑人有关的东西,这就是一个大坑。

    慕远皱起了眉头,这个案子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案发现场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走访也没有太大收获,现在要再拿出来办,确实很艰难。

    哪怕现在再去走访,谁还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

    估计除了凶手,很多人都忘记这件事情了。

    这个案子,确实有种无处下手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