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厌出门骑了车库里一辆新买的HondaNC750机车。

    阮喃在二楼也隐约听见了发动机的轰鸣,轰鸣声狂妄恣意,随着距离的拉远而慢慢削弱,她想去窗户那儿一探究竟。

    阮喃站在窗边踮起脚尖费力去瞧,但仅仅只看到一抹银色。

    视线尽头已经没有了机车和轰鸣,阮喃踮起的脚尖缓缓垂落回去,有些失落的耷下眼皮。

    将厌一路上吸引了大量的目光。

    一身黑夹克工装裤的行头衬的他身材越发板正,脖子上还挂着一条细细的银色项链,下边缀着一个十字架。

    抵达俱乐部,将厌停车双脚撑地,摘下头盔,那张脸一露出来时更是引来更大的瞩目。周围人都纷纷猜测是哪家少爷出来炸街了,更不乏春心萌动的小姑娘红着脸捂嘴尖叫。

    将厌目无斜视地停好车,似乎早已习惯了被这样行注目礼,他刚出现在场子门口,那边的人就都都围了过来。

    “擦,厌哥来了!”说话的人叫杜明,男粉弟弟头子,憨憨的。

    “厌哥今儿开的什么车?”

    “我刚瞅着了,好像是街跑?”

    “就那银色的,像子弹!”

    “哈,银色?宝马双R那辆碳黑色的弃了,又换口味了?”有人吃惊道。

    “什么时候也给弟弟我玩几天。”

    “起开起开,就你那拉技术,甭出来丢人现眼。”

    “哇塞,honda!哥们的梦中情车!”

    ...

    那边兴高采烈叽叽喳喳,将厌兀自穿过人群,视线冷淡地朝里走。

    弟弟们早已习惯他的行事作风,吵吵完也赶紧跟上他的脚步。

    将厌来到指定的靶位,轻车熟路地戴上射击装备。

    在一番打闹声中,“砰砰砰”他三枪已经落下,均是十环。

    “操,厌哥今儿不太对劲啊,这是吃了炸|药包了?”一旁有人看出来他今天和平时不太一样。

    “我看也有问题,平时再怎么也好歹说几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