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说不出的满足、快乐和幸福。

    而满足幸福是让人沉迷的。

    往后的日子里,越是能发现自己和李哲川共通的纽带,季凡笙就越开心,越是是对这项“追寻偶像步伐”的活动乐此不疲。

    他会因为学会唱校歌而激动得热泪盈眶,只因为李哲川曾经也和他一样,在同样的地点为同样的旋律而放声歌唱。

    他会在素描本上精心勾画李哲川的侧脸轮廓,会在本子上反复练习书写对方的名字,会在深夜的梦里,一遍遍重温那个张扬而温柔的笑容。

    也许一开始,季凡笙对李哲川的感情只是崇拜和感激,只是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和他重逢。

    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少年心中的感情早就在不知不觉改变了。

    他暗恋李哲川。

    不错,任谁在年少时经历了这样的相遇和分离,还能轻易将对方忘记呢?

    李哲川是这样善良勇敢冷静英俊,仿佛集人世间所有的优点于一体。如果他不喜欢李哲川,他又能看得上谁呢?

    季凡笙的沦陷,是必然的宿命。

    更何况,小王子爱他的玫瑰花,不是因为那朵玫瑰有多么的独一无二,艳丽无双,而是因为他为玫瑰付出了精力和时间。(注1)

    季凡笙无意间在自己的心头种下了一棵名叫“李哲川”的玫瑰,玫瑰陪他走完了最诗书礼仪、梦想激扬的少年时光,变成了他人生中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啊,他这辈子都忘不掉李哲川了。

    哪怕后来二人终于在大学重逢,事实证明,李哲川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完美无瑕,季凡笙也弥足深陷,难以自拔了。

    他为了能让李哲川开心,卑微到尘埃里。

    明明在其他人面前都能神色淡定地侃侃而谈,对着李哲川,他却总是一言不合就脸色爆红,说话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李哲川不喜欢他。任谁也不会喜欢上一个过于害羞的人。

    但李哲川越是表现得对季凡笙不喜,季凡笙就会越忐忑越紧张。

    如此往复,恶性循环。

    哪怕季凡笙不懈努力、制造种种偶遇的机会,强迫自己在李哲川面前表现得正常点。却也只是从可有可无的路人,变成了李哲川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舔狗。

    舔狗嘛,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季凡笙读大三年,李哲川喜欢上一个戏剧社的学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