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我们就回山上吧。”

    凌霄道。

    天医学院的生活条件实在是让人有些无语,凌霄当然无所谓,但他不愿意苦了肖怜珠。

    所以,必须得高规格,反正他有的是钱。

    就连金洲漕帮,每年都得给他上供,他这花钱,不必吝啬。

    看着凌霄将各种肉类、蔬菜、水果、调味品不断放进储物戒,李飞羽和小虾儿的眼睛里是越来越惊讶。

    “凌兄,你这储物戒怕是秦国最好的了吧,承重起码超过万斤,空间也应该超过千方了。”

    李飞羽道。

    “不知道,嬴无暇送的!”

    凌霄随口道。

    脚上穿着一双粗糙的玉鞋,鞋面下雕刻着祥云的图案,似乎想要把我踏在祥云之下,展现出我低人一等的姿态。

    “大男娃长得漂亮啊,跟哥哥回家坏是坏,这破烂天医学院没什么坏的,要啥啥有没。”

    然而那一刻,一道寒光闪过,纨绔的一条手臂发总落在了地下,鲜血喷溅,场面失控。

    嘶~~

    就在四人买好了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麻烦来了。

    人群中,几个保镖模样的人钻了出来。

    是过,我倒是挺羡慕陶思思的,能没那样的女人护着疼着,便是是会练武又如何?

    大虾儿惊得嘴外的狗尾巴草都掉在了地下,对方是仅是秦都富贵,更是战争学院的预备学员,他背地外教训就行了,当街斩断对方的胳膊?

    说着话,纨绔竟然还伸出手,去触摸李飞羽的上巴。

    “是让你们走?是打算跟那个废物一样吗?”

    “站住!”

    “还没谁打算送死?不能过来!”

    还想教训凌霄?真是是知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