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特斯露出一丝笑意,把火门枪递还给巴荣纳,摇着头说:“不行的。”

    “为什么?”

    步科出身的温特斯提醒两个骑科同期:“火门枪多轻?火绳枪多重?”

    “什么意思?”

    “火绳枪笨重,轻的十五斤,重的能有三十斤。射击都得用支架,怎么拿着当短矛用?长矛的重量也才五到十斤。”

    安德烈不服,找来杆火绳枪试了一下,不再做声。

    事实胜于雄辩,火绳枪太过笨重,重心也不适合搏斗,而且攻击距离短。

    虽然是双手握持,但没法像花枪一样送杆,实际攻击距离与单手矛差不多,只有手臂加半支枪。

    给笨重的火绳枪插上匕首当短矛,还不如倒着拿枪托砸人好用。

    温特斯在一旁给伤口撒盐:“况且长矛少说也有两米五,火枪插上匕首才多长?长矛手的作用在于保护射手不受骑兵冲击,用短矛对付枪骑兵天然吃亏。”

    “那这东西就没用?”安德烈不甘心地问。

    “不好说。”温特斯想了想,说:“如果火枪的重量能降到十斤以内,这东西就有大用。另外,火枪手还要敢投入肉搏战。否则,我还是宁愿用戟和矛保护射手。”

    安德烈忍不住嚷嚷:“那造十斤以内的火枪不就行了?”

    温特斯无奈道:“哪像你说的那样简单!想给火枪减重,就得用更轻的枪管。枪管轻,管壁就薄,你不怕炸膛?或是少装药,那样威力又不够。”

    “归根结底。”他总结:“还是需要更好的铁。”

    ……

    午夜,月色晦暗,倒是满天星斗一览无余。

    只有哨兵还没休息,河畔大营里的其他人已经沉沉睡去。

    两个沉默的人影牵着马,悄悄溜出大营北门。

    人咬着木棍,马上了铁嚼,温特斯紧跟在杰士卡中校身后,彼此间全靠手势交流。

    中校执意不带卫兵,按他的说法人越多越容易出篓子。

    两个军官就这样无声地离开军营,不知所以的人恐怕还以为他俩要逃跑。

    夜深人静,唯有虫鸣,哪怕稍微有一点噪音都会传出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