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袭,剧作家的法宝,历史学者一笔带过的内容。

    档案和史料往往重点记录突袭的成果,对于准备过程却轻描淡写。

    仿佛将帅只要威风凛凛地下令“突袭”,剩下的一切就都会水到渠成。

    然而突袭的重点实际上不在于战斗打响以后,而在于出击之前。

    高风险的作战行动需要细致周密的谋划和侦察:工事如何?地形如何?哨卫有多少?从哪个方向进攻能出其不意?

    突袭赫德诸部的营地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赫德人知道自家营盘防御薄弱,所以往往布置大量骑哨和流动哨,哨卫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

    以步兵进攻,除非是命运女神垂青,否则等不到抵近就会暴露行踪。

    唯一的办法是动用大批骑兵,以速制速、以骑击骑,抢在赫德人有效组织之前击溃他们。

    很可惜,罗纳德没这条件。

    他手上仅有几十匹缴获的马匹,大半不堪用。而且为了躲避特尔敦人骑哨,他将出击阵地布置在渡口两公里之外。

    两公里,太远了,冲锋就是徒耗体力。

    所以罗纳德选择了另一种“突袭”方式——走过去。

    当然也不仅仅是“走”这样简单,准确地说是“从河滩走过去”。

    目睹上千帕拉图人鱼贯走出森林,沿着河岸缓缓逼近,青翎羽[朵歹]下意识下想要逃跑。

    倒不是朵歹胆小怯懦,而是对于游牧为生的赫德人而言,逃跑几乎是一种本能。

    一种常年在猛兽环伺的环境生存培养出的本能。

    就像马一样。马看似很胆小,哪怕是地洞窜出一只兔子也会被吓得落荒而逃。

    可如果它花时间分辨来的是什么,那下次就不是窜出一只兔子,而是被熊剖开肚子。

    不管怎么样,逃跑准没错。

    敌强我弱,逃跑是应该的;敌弱我强,先逃跑看清情况,然后可以再掉头杀回去嘛。

    朵歹弄不清楚两腿人的意图,更担忧森林里还有伏兵。

    渡口的特尔敦部众差不多有三个百骑队的规模,但是“三百部众”不等于“三支百骑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