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斯是一个很勤奋的小伙。

    他的社会关系很简单:

    22岁之前,一直在洛杉矶某家五星级酒店的后厨做帮工。

    他并不是老哈登之前说的,某个主厨的徒弟。

    肯尼斯就是个打杂的。

    22岁之后..

    肯尼斯没有后面了。

    他死了。

    实际上。

    肯尼斯才离开那个酒店一个多月。

    一个多月前。

    肯尼斯和后厨的主厨因为某些事情,发生了冲突。

    两人打了一架,随后肯尼斯就被酒店开除了。

    后面穷小伙肯尼斯,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一笔钱,弄了个快餐车摊子,并且因为华国元素和不错的口味,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成了那条商业街的明星快餐车。

    商业街的人流量,就这么多。

    人都去肯尼斯的快餐车那吃饭了。

    其他摊贩的生意,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并对肯尼斯表现出敌视态度。

    其中,一名叫做奥德林的黑人快餐商贩,表现的最为明显。

    根据伊万他们收集的资料。

    在肯尼斯快餐车开张的半个月后,奥德林以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理由,对肯尼斯进行了八九次的投诉,直到三天前,这个投诉才结束。

    原因是肯尼斯忍无可忍。

    直接找到了奥德林,两人大打了一架。

    奥德林年老体衰,被死者肯尼斯打的几天都没出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