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这才想起来,苏珊之前说过,帮自己招了一个出外勤的助手。

    对方也是法医局出身。

    不过两人还没见过面呢。

    布莱恩好奇道:“他叫什么?”

    “雷克特,一个不爱说话的伙计,是我一个朋友介绍过来的。”,苏珊掏出一搓黄色的狗毛:“这是他在收敛受害者尸体的时候,发现的小狗毛发,等会可以用来追踪。”

    雷克特..

    布莱恩心中,闪过一个白人青年的面孔。

    他还真认识这个人。

    雷克特,和布莱恩一样,也是法医局、法医处的助理。

    某种程度来说。

    布莱恩是个混子。

    这个雷克特,却是天才。

    对方是布莱恩的前辈,加入法医局,快五六年了。

    雷克特先后在几个法医手下服务过,出了名的学的快,领悟强,学识方面,已经不下于一些正式法医,关键还被法医局最后一任尸检官收做了学徒!

    这是什么概念呢?

    这样说吧。

    洛杉矶县法医局,施行的是首席法医和尸检官合并制,即首席法医和尸检官,均由同一人担任,主要负责法医局的业务和法医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

    雷克特的师傅,是法医局的前任老大。

    这么个角色。

    不去A队也就算了。

    还特意通过人介绍,跑到B队,成了自己的助手?

    布莱恩本能感觉到了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