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一家三口,现场我们进去看了,有些惨。

    周围邻居,要么在外面过节,彻夜没回,要么和一群朋友狂欢,弄得动静很大,都没有听到什么特别的动静。”

    一名巡警,将自己提前知道的信息说出。

    布莱恩点点头:“报案人呢?”

    巡警摇摇头:“有人通过公用电话,在下午一点报的案,那里没有监控,只能确定是一名男性,报案信息也很简短,只是说这里一家三口都死了。”

    闻言,布莱恩立刻意识到这个案子,不简单。

    这报案电话,要么是凶手自爆。

    真的有这种嚣张狂妄的家伙。

    一般这种情况,案子往往会比较难。

    另外一种,则是知情人报案。

    他们良心难受,知道一些情况,又不敢招惹凶手,就会选择这种匿名的方式报案。

    这意味着凶手不简单。

    当然,也不排除有不喜欢惹上麻烦的人报案,但这种,明显不适合放在这个案子上。

    谢过两名巡警。

    布莱恩和格林,套上鞋套,走进了公寓房间。

    十三在套上特质的透明衣服,防止掉落毛发后,也跟了进去。

    这是一个位于13楼的高层,总面积大概在一百五十个平方,有四个独立的房间,两个卫生间,还有一个和开放式厨房、大阳台连接在一起的客厅。

    没有公摊的情况下。

    这房子看着真的很大很宽敞。

    第一个死者,就死在客厅的沙发上。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黑人男性,穿着睡衣,脖颈带着一串大金项链,手指上带着好几个带钻的金戒指,看着很像暴发户。

    他的眼睛瞪的很大,脸上可以看到明显的惊恐和仇恨残留,口腔有淤青和血迹,膝盖上面,还可以看到插进去的玻璃碎片和血迹。

    男人前面的茶几上,有血迹和干涸液体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