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版移动光源开发很顺利。

    确实如他先前所猜测的一样,魔法并不是完全排斥电能,也不是不允许电灯存在,毕竟电本身就是一种魔法表现形式。

    把电看成一个魔法之后,很多事情就好理解了。

    用电线传输电能,就相当于在运输一道魔法,它会受到来自周围建筑的魔法影响,很正常。

    只要避免电能的长距离运输,电灯还是很好实现的。

    买了一堆蓄电池,还有配套的灯具,拜托孔蒂帮忙带回来。

    在地下室一顿“魔法操作”,把电池缩小之后贴在大灯的后面,再在外面包裹一层橡木,使得灯具成为一个自发光的整体,然后塑形,让它们与自己的房子整体风格协调一致。

    任谁也看了,也不显得突兀,不会第一时间想到是麻瓜物品。

    事实上,在巫师界,滥用麻瓜物品是违法的,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就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事宜。

    赛恩事估计,通常情况下,只要巫师不是做的太过分,魔法部一般不会这么不知趣地非得找某个巫师的麻烦,只要不导致魔法界有暴露的风险,很多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赛恩斯猜测可能有很多开明的巫师家里或许也有麻瓜物品,当然某些连看一眼麻瓜都觉得眼脏的所谓的高贵人士家里,可能是没有的。

    起码在这些老爷的认识里,他们认为是没有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巫师们做面包的原材料——面粉——全部都是巫师们自己种植的吗,未必吧!

    但是巫师老爷们不管,他们是从市场上买的,只要不是直接从麻瓜手中买的,就不是麻瓜物品!

    ………………

    挥动魔杖把自带藤柄的大小所有的电灯安装到适当的位置。

    看着终于亮起来的自己家,赛恩斯满意地点点头,终于在照明方面从中世纪过渡到现代了!

    这些灯什么都好,可以声控,可以聚光,可以被自己的藤蔓底座或举着或吊着,根据主人的要求在一定非范围内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的照明位置。

    唯一不足的地方,还是照明持续问题!

    不能像麻瓜电网一样持续供能。

    但是问题不大,毕竟是经过魔法增强之后的魔法产品,赛恩斯估计充满一次电之后的照明时间可以持续一百五十小时左右。

    若是一天使用十小时的话,可以用半个月,即便是连续不停的持续开着,也足够六天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