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

      面包车驶离仁川。

      进入岔路口,来到一处海边。

      李在华、丁青、李子成等在那里。

      面包车停下,一个人将代理人推出。

      随后两名丁青的亲信小弟跳下车,恭敬的将合同交给戴着口罩的年轻检察官。

      李在华接过合同,一目十行的看完。

      对比李正直等人的合同,虽然一样是分三次交钱,但他们的第一次却要给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一千五百亿。

      朴成浩要多给五百亿,两千亿半岛元。

      因此年轻检察官第一年的百分之十,三百亿不要太划算。

      啪!

      李在华打了个响指。

      丁青心领神会,从随身携带的公文箱中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

      代理人接过合同,看都没看道:“我的事做完了,你们答应我的呢!”

      丁青掏出一张纸条。

      “瑞士银行不记名账户,按照我们的约定,一百万米金!”

      李子成把一台笔记本电脑摆到代理人的面前,页面显示的正是瑞士银行官网页面。

      丁青又道:“如果你不信的话,可以自己查!”

      代理人之前不过是普通的小混混,哪里懂得英文。

      可为了自己的钱,他在页面输入账户和密码。

      随身WIFI比较慢,等了几分钟终于登录成功。

      看着账户中一连窜的数字,代理人顿时双眸通红,大口大口的喘起粗气。

      许久后,代理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