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换成普通检察官,沈太明的计谋或许还真能得逞。

      “沈太明,你不用狡辩,这部手机上全是你的指纹,足以证明它属于你!”

      哈哈哈.....

      沈太明扬天大笑:“李在华,你也有侦办大案的经验,伪造指纹有多容易不需要我说了吧!”

      “我的办公室里到处都有指纹,只要你们随便提取几枚黏贴在手机上,还不是任由你们说......”

      “哪怕上了法庭,这点你们也站不住脚,不要白费心机,拿出真正的证据来!”

      瞧着嚣张无比的警察庁庁长,李在华面露冷色。

      事实上,他们确实没有实质证据。

      因为视频的确有明显的剪接痕迹。

      李在华、高敏洙、吴正国一致认为,受害者应当是害怕暴露身份,故意把自己的画面给剪了。

      恰恰这一举动,让视频的真实性出现存疑。

      一旦上了法庭,对方律师完全可以用剪接的理由申请证据无效。

      这就是为什么,李在华等人要着急寻找受害者的原因。

      除了销毁备份外,更重要是拿到原始视频。

      “沈太明,你不要太嚣张,单凭你在釜山价值数十亿的房子,就能告你拥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沈太明仿佛胜券在握。

      “可笑,李检察官,你是不是没查清楚那栋别墅的户主是谁?”

      “告诉你,那是朋友见我买不起房子,暂借给我落脚,要交租金的!”

      沈太明一一反驳,李在华无可奈何。

      沈太明是釜山地方警察庁庁长。

      就算普通警员厮混数十年,对于检察官的套路,一样了如指掌。

      仅凭李在华手中掌握的证据,根本没办法申请拘捕令。

      之所以把沈太明请回来协助调查,纯粹是制造舆论,让外界的人明白,沈太明大势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