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两更,我先攒几章错开更新时间,那样就不用每天上班回家匆忙码字。)

      首尔地方警察庁总部。

      李在华迈步下车,直奔证物科。

      他在警察庁闹出这么大动静,又上电视,又上报纸,几乎所有警员都记住这张如同读者大大们一样帅气英俊的脸。

      顺着指示牌来到证物科,李在华总算松口气,那帮记者犹如跟屁虫似的,他去那就跟到哪。

      幸好证物科无关人员不得入内,那帮记者们唯有望而兴叹。

      李在华准备出示证件,铁门内看守的警员立刻笑着道:“原来是李检察官,有什么事吗?”

      听闻此言。

      他放下手:“我需要查验刘文忠的遗物,看看是否有藏匿受害者尸骨的线索。”

      警员一听,顿时露出敬佩的表情。

      距离上次的槍击事件刚刚过去三天,换做普通人肯定还在修养中,现在这位年轻检察官却已经重新开始查案,怪不得人家是检察官,自己是个小警员。

      “原来如此,没问题请进!”

      说着,警员打开铁门,随手把签名簿递上。

      “李检察官,麻烦你在上面签个字。”

      “好的。”

      李在华接过签名簿,唰唰唰签下自己的大名,然后交给警员。

      “给你,还需要其他手续嘛!”

      警员摇头道:“您可以直接去证物房,刘文忠的证物编号1008611,右边最后一个架子......”

      这时,文京浩急匆匆赶了过来。

      他是老油条,对警察庁的门道很熟。

      “李检,您到刑事二组,我会带着东西过去。”

      李在华也不矫情,点点头:“那好,我在刑事二组等你。”

      文京浩拿过签名簿,签下名字,问清证物编号径直走向证物房,这里他太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