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商会并从波特先生那里拿到了武器的莫恩没有再继续走动。

    他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

    莫恩数了数自己目前的财产,除开波特先生的武器外,也就商会额外补上的三百金磅了。

    至于之前从波特先生那里得到的赞助,那基本已经没有了。

    三百金磅,感觉够自己活很久了。

    要是真遇到什么需要钱的急事,莫恩还能再写几张上周的名人手记换钱。

    大公的手记的确不太值钱,毕竟这才二十年不说,莫恩写的也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但如果莫恩掏出圣徒康斯坦丁亲自撰写的驱魔手册或是某部圣典那这可就值大价钱了。

    这是能够轻轻松松在世界级的拍卖会中占据一席之地的。

    不过现在还没到那个程度,不需要太惹眼。

    将两百金磅贴着胸口放好后,莫恩又将另外一百直接缝进了自己的外套里。

    看着被自己缝好的外套,莫恩突然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将更多的金磅缝进去。

    就像是冉阿让先生那样!

    就是自己没有珂赛特小姐这样的女儿就是了。

    等等,我为什么一定要缝金磅进去呢?

    这是超凡的世界,我完全可以缝点更有用的进去啊!

    在这个思维的启发下,莫恩拉开抽屉找到了笔墨,但又觉得这还是不太够。

    于是莫恩找到了旅店老板,大方的给了他一百金磅让老板帮自己搞到教会的圣水和受过赐福的羊皮纸。

    在金磅的鞭策下,老板很快为莫恩送来了他要的。

    看着面前的事物,搓了搓手的莫恩开始了表演。

    没有使用鹅毛笔,莫恩直接用手指蘸了圣水就开始在羊皮纸上边写边说道:

    “我名康斯坦丁,伟大造物主的眷属,荣光的代行者,以主的名义,以主的恩赐....”

    莫恩不敢抄写其余神祗的圣典,莫恩抄写的是原初圣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