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之王?

    就这?

    看着地上那个叫‘榴莲’的东西,文舒脑里子写满了疑惑。

    这究竟得口味多独特的人,才能下得去嘴!最离谱的是,还有人给它封一个‘水果之王’的美誉。

    文舒表示,爱之者赞其香是什么感觉,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属于后者,厌之者怨其臭。

    特别是它还砸伤了自己!

    看着自己小腿侧面被圆球撞出来的於青,以及被上面三角形尖刺扎出的血点,只恨不得把它扔得远远的才好。

    她如此想着,也如此做了。只是当她举起圆球想把它扔出去时,才发现这个动作有点难。

    因为它带刺啊!而且那个刺又硬又尖,扎手的紧,以至于她都没办法用力将它举起来。

    不过它的这种自我‘保护’也让文舒发现了它的优点。

    唯一的优点!

    砸人!

    虽然这玩意不好吃,也不好闻,但若是拿来当武器

    首先,这玩意不比石头轻,而且还有石头没有的优——带刺。除了重量之外还可以追加第二重伤害。

    甚至连味道冲这个缺点,在当武器这方面都变成了优点。毕竟就算前两重砸不死你,光这味道也能恶心死对方了。

    这么一分析,文舒忽然发现,这玩意当武器,堪称优秀啊。

    果然是天生我材必有用,万物生长都是有道理的。这么一想,对那高高的榴莲树又不禁生出了点兴趣。

    反正闲着也没事,干脆去摘些榴莲放到置物篮当武器算了。

    况且小星不是说了嘛,这玩意还是个果子呢。虽然味道难闻了些,但小星也说了,喜欢的人赞其香,说不定她大宋也有这种‘奇人’呢。

    到时,她还能再赚两个钱。

    抱着不走空的心态,文舒将那个榴莲收进了置物篮。而后好奇的赶往那颗高大到老远就能瞧见的大树。

    等到了大树底下,她才发现什么叫真正的大树。

    这是真的大呀!不仅主干高,分枝多,就是枝干也长的格外粗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