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科伊斯闻言,转身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他昨天才准备好的信,交给斯宾塞。

    “这是我的推荐信。哪怕我不在,只要你拿着它去自由城,就能直接成为自由城官员。”

    斯宾塞看了看弗朗科伊斯,又看了看推荐信,愣道:“你们自由城有用贪官干活的习惯?”

    “兽人在荒野只是什么都吃的野兽,但在自由城它们是最勇武的战士。”

    “该死,你说动我了。”

    能拒绝自由城的人不多,但绝不包括斯宾塞。

    看着他收起推荐信,弗朗科伊斯的语气多了分亲近:“你什么时候看过的魔法影像?”

    “前段时间,一切还没这么糟的时候,还会有商人带着魔法石过来售卖。”

    “你的钱放在哪了?”

    “我的钱在……你要做什么!”斯宾塞的感慨瞬间化作警惕。

    “现在我们是自己人了,那些钱拿来购买物资更能帮到我们,这也是帮你。”

    “想也别想!”

    “我不是给了你推荐信吗?”

    “什么你的推荐信,那是我的!”

    自由城没有这样的人,弗朗科伊斯感到无奈,把这样一个吝啬鬼带回自由城也不知道是对是错……

    “你不觉得活着的我比一封推荐信效果更好?”

    斯宾塞毫不客气地反击道:“你说得对,但你也配和几百金币比?”

    好不容易弗朗科伊斯才从斯宾塞那里要到钱,算是借来的——他签了欠条,还是自由城偿还。

    <divclass="contentadv">出门后,弗朗科伊斯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斯宾塞的手下家人全都接来咸鱼街。

    跟信任无关,而是一支属于自由之刃的士兵能避免很多麻烦,斯宾塞对此没有意见。实际上此前他们就在暗中联系斯宾塞的人,只是效果不佳。

    ……

    九月中旬,星尔城夜晚的温度已经降到夜晚必须要在单衣外披上一件外套。

    星尔城外城南部一共有三十四条街道,差不多四分之一是自由之刃的地盘。这么多人,什么秘密也很难保守,所以自由之刃的存在只限于咸鱼帮。外面的民众只以为是贵族老爷和城卫官老爷发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