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瘸子真名李根,腿脚略有残疾,在街道从事清洁工作,月收入仅十几块大洋。

    全家五口人全靠他微薄的工资和妻子为街道糊纸盒勉强维持生活,算是院子里最贫困的一户,也是唯一曾经帮助过陆恒一家的人。

    因此,陆恒昨日特意割了半斤肉送给他家以示感谢。

    刚才目睹小丫头委屈的模样,陆恒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贾张氏这老顽固,便请李根帮忙报了警。

    “谁报的警!”

    几位片警在李根的带领下走过来询问情况。

    易中海见状连忙迎上前,解释道:“不好意思,其实没什么大事,是我们院子内部的小纠纷,劳烦各位跑一趟。”

    相比傻柱等人,易中海毕竟见识较广。

    深知深究下去,贾张氏的问题更为严重,所以试图说服片警离开。

    “几位同志,辛苦了,是我报的案。”

    陆恒怎会就此罢休,取出今天新买的上等香烟,逐一分发,然后详述事情经过。

    当事人俱在,证据确凿,又有邻居们作为证人。

    几位警察迅速掌握了案件的性质。

    其中一位中年警察看向贾张氏,质问道:“这么说,是你先闯入他人住宅,并抢夺其财物的?”

    面对穿制服的警察,贾张氏立刻缩成一团,不敢放肆,低声辩解道:

    “是他先打我的,我胳膊都让他给打伤了。”

    中年警察毫不客气地追问:“那你是否说过,要人家把自行车赔给你?”

    贾张氏嘟囔着:“他把我打伤了,赔我点东西不是应该的吗?”

    “行,既然你都承认了,那就跟我们走一趟吧。”

    几位警察准备带走贾张氏。

    秦淮如与贾东旭顿时傻眼,急忙喊道:“同志,冤枉啊,是他先打伤我妈的,你们看,我妈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你们认为对方打伤了你母亲,可以去做医学鉴定,证据充足也可以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