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之前陆欣瑶在学校里一直都过得很平静,最多也就是自己宿舍里的汪淼淼因为看不惯她,偶尔会跟她找一些小麻烦,为了顺利完成学业,她觉得自己可以忍着。

    前段时间陆欣瑶将自己所有的课程都学习结束,省出来许多空闲的时间,她便想着找几份简直,转一些零花钱,也好减轻一下孙慧芳的压力。

    就是这个时候,张铭找上了陆欣瑶,说可以为她介绍工作。

    陆欣瑶从小到大都把精力放在了学习上,对于男孩子接触的很少,张铭名义上是想要给陆欣瑶介绍工作,实际是在追她。

    陆欣瑶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被张铭三言两句就给迷住了,本身正值青春的陆欣瑶也早已经情窦初开,有男孩子主动追她,她又怎么可能抵挡地住这些诱惑。

    所以没多久,陆欣瑶就答应了做张铭的女朋友。

    刚开始的时候,陆欣瑶觉得自己和张铭之间还算正常的恋爱,也就一块出去吃个饭,看个电影,最多是牵牵手。

    但是过了没几天,张铭便开始对陆欣瑶动手动脚起来,并且还提出了要去开房的请求。

    陆欣瑶觉得张铭这么早就想做这种事情,实在是有些太快了,被吓住了,所以便拒绝了张铭的要求。

    张铭在被拒绝之后,也没说什么,还跟陆欣瑶道了歉,说是自己冲动了,让陆欣瑶原谅他。

    陆欣瑶见张铭的认错态度这么诚恳,就原谅了他,继续和张铭保持着恋爱关系,只不过从那之后陆欣瑶都变得谨慎了一些。

    那天张铭找到陆欣瑶,跟她说自己帮她找到了一份特别合适的兼职,做家教,给的薪水也不低,然后便拿出来一份协议,让陆欣瑶在上边签字。

    陆欣瑶看了一下那份协议,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在上边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但是第二天张铭带着陆欣瑶去上班的时候,陆欣瑶就意识到了不对劲,张铭竟然带着陆欣瑶去了酒吧,而且还让她穿上超短裤,小背心,还要打扮地妩媚一些。

    陆欣瑶意识到事情不对劲的时候,立马从酒吧里跑了出来,张铭追上她,说她签了合同,必须在酒吧上班。

    陆欣瑶质问张铭自己签的不应该是做家教的合同么,张铭这时候坏笑着拿出来一份合同,给陆欣瑶看了一眼,陆欣瑶看了一下合同上的内容,发现这竟然是一份“卖身契”!

    这份合同最后一页,和陆欣瑶签字的时候一模一样,上边写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注意事项,现在这份合同和陆欣瑶签字的那一页放在一块,完全没有任何违和感。

    这个时候陆欣瑶才意识到自己是被张铭给骗了。

    张铭跟陆欣瑶谈恋爱,就是因为陆欣瑶长得好看,想骗她上床,被陆欣瑶拒绝之后,张铭就想了这么个办法。

    合同陆欣瑶已经签了,她必须来酒吧上班,主要工作就是陪客人喝酒,陆欣瑶也知道这其中除了陪喝酒,肯定还有别的事情,当然不会同意。

    但是如果她不来上班,那就必须赔偿张铭三十万,否则张铭就会把陆欣瑶告上法院,从合同上来讲,张铭让陆欣瑶做的工作并没有什么问题,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如果陆欣瑶解释,张铭完全可以说陆欣瑶是在狡辩,陆欣瑶赢的概率很低,而且她根本没钱请律师。

    张铭的叔叔是学生处主任,那天过后,张铭带着陆欣瑶去见了他叔叔,两个人一块威胁陆欣瑶,让陆欣瑶要么赔钱,要么陪他们两个睡觉,否则陆欣瑶不仅会被告上法院,还会被学校开除,她这三年学也就白上了。

    张铭和他叔叔一共给陆欣瑶一周的考虑时间,一周之后如果陆欣瑶还没做出决定,就把她给开除并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