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很多事情就是这样。

    明明不是自己的功劳,偏偏被人误解。

    这种感觉……嗯……很爽。

    熙成假意的谦虚一会,见这两人还是夸个不停,干脆就不再谦虚了。

    “前辈,这首歌交给我们组合来唱,可以吗?”权志龙一脸的殷切,直勾勾的盯着熙成。

    熙成喝到嘴里的茶水,差点就喷了出来。

    “这是你的歌,你想怎么处理都行。”

    “可是,这明明是前辈写的歌,”权志龙非常的坚持,其实这倒不是因为他是个五讲四美的三好学生,而是傲气使然。

    有些人就是如此的特别,这明明是个可以占的便宜,但是他们却偏偏不屑一顾。

    大有古人不食嗟来之食的风范。

    杨贤锡沉默不语,他虽然觉得自己旗下这得意门生傻了一点,但是从内心里还是支持他的决定,为了一首歌不值得去出卖自己的灵魂。

    现在贪婪一次,说不定这事就成为他一世的心魔,以后在创作路上也会受到影响。

    “这明明是你拿过来让我帮你改的歌,”熙成抓抓头发,很无语的望着这个比自己还稍微大了一点的后辈,“我不过就是在你的歌曲基础上改动了一点而已。”

    “怎么会是一点呢,”权志龙也急了,他掏出两张纸,啪的拍在熙成面前,“无论让谁来看,这两首歌也没有什么可比性。”

    熙成揉着太阳穴,感觉太阳穴附近的青筋在不住的跳动。

    这都特马的算什么事啊。

    不用这么和谐吧,多少年没见过两个创作人这么谦让的情形了。

    创作人和文人差不多,文人相轻自古如是。当代的创作人谁不是坚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只要看到别人的歌曲和自己的有半点相似,立马就跳出来指责抄袭。

    谁会像他们两个,老杨摇摇头,开始对付刚刚端上来的牛排。

    对他来说。这个争论无论出现什么结果都无所谓。

    既然熙成不以创作人自居,那么最起码,这首歌bigbang唱定了。

    就算熙成承认自己是创作人,他也不过付出一千万而已。一千万是熙成的固定价格。无论是卖给谁都是这个价。

    熙成出品必属精品,这已经成为一个宣传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