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急中生智,急忙对刘洋说。

    我虽然不赞成酋长的扩张计划。

    但此时那个部落的人抓了路易,并想杀掉他。

    这个时候,我需要酋长和他手下的武士协助。

    将对方打垮,这样我才能趁势救出路易他们来。

    刘洋听我这样说,急忙跑向武士们潜伏的地点。

    而我则集中精神瞄准了那个头领。

    此时,路易的上衣已经被他撕开,露出长满胸毛的肚腹。

    接着,他挥舞着手里的石刀蹦跳起来,想要切开他的身体。

    狙镜上的十字瞄准线对准了他小小的脑壳,并且寻找着最佳的角度。

    毕竟我离他的距离足有千米远,已经是斯太尔狙击步枪的射程极限,任何微小的影响都会影响我射击的精准度。

    步枪子弹从枪口出膛到到达目标的时间会有一秒钟。

    在这段看似短暂的时间里,那个小野人的动作也会改变子弹最终的落点,因此我紧张的手心都沁出了汗水。

    毕竟他和路易的距离很近很近,几乎贴在一起。

    正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我虽然不是狙击手出身,但我对狙击还是非常了解。

    一千米的距离,我的枪口微小的移动,子弹很可能会偏差出半尺远。

    如果我不能保持百分百的把握,子弹很可能会偏离目标,直接把路易干掉。

    那可就是一个笑话了。

    “嘭——”火药燃烧并推动子弹前进的声响在我耳边响起,于此同时我能感受到这支精密步枪向后的坐力。

    我的意识似乎跟随着子弹旋转前行,如果我能够把这个过程变慢数十倍,我会看到几百米的初速下,尖尖的弹头将空气快速压缩并努力分开,在穿过丛林中潮湿的空气,打碎阻挡在前面的一片树叶后,越过一群小脑壳,并最终来到了那个首领的脑后。

    当弹头破开他的头皮钻进他的头骨时,他大脑的神经意识尚未产生痛感,就被炽热的旋转碎裂的子弹搅个稀烂,再也无法正常工作。

    这样的过程尚不能完全消耗强大的动能,变形的子弹依据势能继续向前冲撞,并横着撞开那个小野人的头骨,并且把搀着脑浆和碎骨的鲜血喷洒在路易的身上和脸上!我可以看见路易猛的一震,脸部扭曲着,愣愣的看着面前那个野人忽然只剩下半张狰狞恐怖的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