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一直躲在秦棣口袋里的“血血”,这时候也伸出一颗小脑袋,轻轻的松了口气,感概道:“还好!还🔊好!这病很轻,没有继续发疯下去的症状。”

    “去佘山。”秦棣重新钻进那辆红旗轿车。

    在车上,“血血”忍不住说了一句:“你千里迢迢的跑来深海,不💒👔会就是见几个以🎓🐫前的狐朋狗友,会一会老"qi🆈🍨🊦ng ren",带一个小妞回‘复仇之地’当压寨夫人吧?何况,兽爷真没有看到你风风光光的一面啊?”

    秦棣微微一笑,不计较“血血”的胆大包天,反问道:“难道英明神武的‘血血’大人,会跟一群🔚凡夫俗子干上?欺男霸女的跟凡人争强斗狠?放一个屁通通把他们给秒🄽🃄杀了?”

    “我当不会,高贵的我,宇宙无敌,怎么可能跟凡人一般见识?哦不,是蝼蚁!!!”“血🐒⚾🗂血”一脸正气凛然道,有些飘飘然然了,原因是它可是第一次听到秦棣拍它⛩🝃🈝的马屁。

    “如果你会,我就会把你给蒸了。”

    下一刻,“血血”噤若寒蝉啊。

    魔🋔🙀🇔鬼🀷🁟就是魔鬼,哪怕他偶尔露出天使的一面,但是他禀性里永远的藏着黑暗。

    “我这次来,是给‘复仇之地’找一个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来的军师宰相,至于刚才的事情,只是在追忆过去,怀念我那逝去🐕⛓的青春。”终于,秦棣给出他这次来深海的真正目的:“虽然那位高人很难请动,也说过在十年之内,不会帮我,但是不去试一试,我总有些不甘心。毕竟,当年不同现在,天下将乱,群魔就要乱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