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的酒馆自然比不上京城雅致,热闹却毫不逊色。

    这年轻男子正是阿飞。

    阿飞进了酒馆,叫了酒菜坐到角落里喝起来,默默寻找着目标。

    临窗的条凳上大马金刀坐着一个汉子,那汉子大口大口喝着酒,面前只有一碟花生米。

    汉子喝的酒,也是廉价酒。

    阿飞端起好酒与才上的一碟酱驴肉来到汉子面前,把酒菜往桌上一放,笑道:“一个人喝酒太无趣,我看老哥比较投缘,咱们喝一个?”

    汉子瞅了阿飞一眼。

    通过他眼底通红的血丝与朦胧眼神,阿飞可以料定这汉子已经喝了不少了。

    “喝一个就喝一个。”汉子是个痛快人,毫不忸怩端起酒杯与阿飞碰了碰杯,一口饮尽后夹了一筷子酱驴肉吃起来。

    汉子把喷香的酱驴肉狠狠嚼了咽下,一拍桌子:“痛快,好久没吃他家的酱驴肉了。”

    曾经有品级的武将,却因为未婚妻突然自尽陷入了无尽悲痛中,很快就丢了差事。如今人们叫他一声秦将军,不过是叫顺口而已,甚至有些人隐含着调侃。

    不是所有人都钦佩男子对未婚妻至死不渝的感情,往往这种行径感动的是女子,而大部分男子则会嗤之以鼻。

    为了一个没过门的婆娘把自己弄到这个境地,实在是没出息。

    汉子与阿飞屡屡碰杯,风卷残云吃完了一碟子堆得厚厚的酱驴肉,抹抹嘴站起来:“饱了,谢了。”

    眼看汉子踉跄着往外走,阿飞没有说什么,略坐了一会儿结账追出去。

    “为什么跟着我!”汉子忽然扭住阿飞的胳膊,把他抵到墙壁上。

    阿飞吃痛咧了咧嘴,却没叫出声来。

    吃过阿蛮那一簪子的痛,现在好像觉得寻常疼痛都不算什么了。

    “你是谁?”汉子怒视着阿飞,眼底恢复了清明。

    这个小子可不像那种没骨头的混子。

    有的人喝醉了,不是喝的酒超出了他的酒量,只是他想醉了,眼前汉子便是这样。

    阿飞直视着汉子,忽然笑了,问出一个奇怪的问题:“老哥识字吗?”

    汉子愣了愣,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