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嘟……”

    大火中冲杀的突厥士兵,也开始结束在军营中的纵横驰骋,朝着军号响起的地方奔驰。

    乙失大度看着那边的人越来越多,而自己的人冲出来的确越来越少。

    看来大势已去,翻盘的希望不大了,乙失大度只能鼓动着身边的人向北奔逃。

    这一阵功夫,陆陆续续逃出来的人也有八九千人了,但问题是这些人大多身上有伤,而且经过刚才的一番混乱,这些人军心已失,根本无法组织起合理而有效的抵抗了。

    这家伙毕竟也是薛延陀人的首领之一,从这一次他能够组织起十五万大军南下,就说明了他的本领,他绝对不是一个草包。

    调转马头,十分果断的向北奔逃。

    在这个时候能够做出这样一个决定,也算是很不容易了。

    张济安借着火光,看了看远处的乙失大度,还是忍住了拦截的想法。

    阿史那骨笃禄策马赶了过来,“将军,是否追击?我敢肯定,乙失大度肯定在那些人里边。”

    “不用追了,阿史那将军是否听说过草原上的老兔蹬鹰?”

    “将军是说怕那家伙临死之前发狂,反咬一口?没事,让末将去追!阿史那家族还有不怕死的男儿!”

    张济安反而对这家伙高看了一眼,但是他手底下收集这么一支军队也不容易,不可能就这么浪费掉,一仗给打没了。

    “现在不是怕不怕的问题,咱们的弟兄们,每一个弟兄的命,都要比他乙失大度的命值钱的多,能够减少伤亡就尽量的减少伤亡。你带着弟兄们追上去,但是不要想着一口咬死就死死的,咬住尾巴不放,跑上这么一路,他总有血流干的时候。到那时候就是咱们的机会。”

    “谢谢将军,末将明白,末将就像草原上的孤狼,乙失大度就是一头牛,只要我将他的屁股上咬的满是伤口,他的血就会流干。”

    阿史那骨笃禄听到张济安说,每一个突厥士兵的命都要比乙失大度的命值钱的多的时候,他的内心充满了感动。

    虽然,逮着敌人的屁股咬,完全没有和对方当面锣对面鼓的撕咬来的爽快和热血,但是他却觉得,既然唐军的将军这么关心自己,那自己一定要听从对方的话。

    这既可以看作是士为知己者死,也可以是一种淳朴的效忠观念。

    虽然这种咬着敌人屁股的做法有点无耻,但在这个时候却是最有效的战斗方式。

    否则的话,如果选择正面刚,虽然说薛延陀人无心恋战,急于北撤,但是逼急了的兔子还咬人呢,恐怕张济安的六千大军就会被拼个精光。

    这么亏本的生意他才不干呢。

    虽然说正面作战也最爽快,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也会选择最热血的战斗方式,但是这个时候却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鬼知道从大火当中还能跑出多少敌人来?尽管刚才三千突厥骑兵在里边冲杀了几个来回,但是张济安估摸着,能杀死一万多人也就顶了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