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说道的黑衣墨杉的男子,有些惊讶,也是头一回听到有女子主动买花灯的,真是稀奇。

    南都城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那便是在花灯节那一日,女子亲自买花灯,是为不吉,所以一般就算再喜欢,也都是会托家中的父兄或者其他任一男子将花灯买来转赠予她,只是图个吉利的姻缘罢了。

    黑衣墨杉的男子继续好奇的问道,“既然已经被人定下了,那为何还要放在这里供人买卖?不是成心用来消遣人的吗?”

    听他的语气似有些不满,顺带瞥了一眼自家公子手中的那个“兔子”花灯,也没有哪般的特别,很普通的样子,却见着公子爱不释手的模样,应该是很喜欢了。

    既然已经被买走了,还放在原来的地方,还被他家公子看中,却不能买回家,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那位姑娘说这盏花灯,她很是喜欢,但此时却苦于没有心爱之人相送,便让老朽留着,将它摆在最显眼的地方,等日后她找到了心爱之人,自会来取的。”老板不慌不忙的解释着说道。

    这位老板年岁有些大了,胡子也有些发白了,若不是穿着素色衣衫,旁人还以为这便是天上月老转世做了凡人的呢。

    他啊,是靠做花灯为生的,是打小的手艺了,做过的花灯无数,见过的人也是无数,每年都在这里摆着摊子,守着花灯,看着前人后来,来来往往,走走停停,热热闹闹。

    “你这老板真是有趣,”黑衣墨杉的男子轻笑了一声,看向一旁自己家的公子一脸孤冷深思的拨弄着手中刚才那盏花灯,迟迟不肯放手,眼中竟然露出丝丝遗憾之色,应该是很喜欢很喜欢了。

    他家公子生性淡漠,对什么都是淡淡的模样,素来很少对某样东西流露出什么特别不舍的情感,今日还是头一回见到,对象竟然还是一盏在他看来平平无奇的小花灯。

    黑衣墨杉的男子不忍看到他家公子这般模样,敛了敛笑容,一本正经的问道,“老板,还有多的吗?”

    “花灯是送给心爱的姑娘的,既是放在心尖上的姑娘,怎还会多?”老板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家的花灯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并没有第二个多余的,”老板这般回答道。

    看来是没有多的了,再看老板这个固执倔强的样子,看来他家公子今日是铁定得不到中意的花灯的了。

    这时老板开了口,说道,“这位公子若是真喜欢,不如去问问那位姑娘,看她愿不愿意给个人情,转赠于你,也算全了‘得到’二字的愿,

    三年前,张丽丽正好二八佳人,正是说亲的好时候,但是由于家中就这一个闺女。所以张家一直对外宣称要招赘!

    但是除了养不起,孩子的人家,或者是娶不上媳妇儿的人家,才愿意去别人家入赘。一般人的正常人家都不会同意自己家儿子入赘女家。

    张富农一点不着急,就连张家的族长都不能强迫他。谁让他的小舅子就在衙门呢。

    张王氏更不用说了,自己生得闺女当然是自己疼了。

    但是,三年前女儿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张富农别提多伤心了,赶紧托自己的小舅子在县里面查。毕竟小舅子认识的三教九流的人多呀。比自己有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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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纱遮面,看不清正脸,只有一双眼睛清清楚楚的映入他的视线,星星点点,干净纯粹,头上没有一点珠翠,却格外的美的动人。

    华灯初上,环城河畔,转身的那一回眸,真的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