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刀光剑影默语和马平川四人回来时,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刀光拽着根绳子,绳子后头是一长串的死人。所有尸体都被穿透了锁骨,像穿糖葫芦一样串到了一起。

    他拖着有点儿吃力,所以剑影和默语偶尔会搭一把手,马平川却已经完被吓住。

    二十四具尸体啊!恩,到了马车边上,又加上了之前死的那一位,整整二十五具尸体。

    马平川哆哆嗦嗦地问白鹤染“小姐这是要干什么?烤肉吗?”

    白鹤染冷笑,“烤肉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咱们得到平王府门口去烤。马平川,跟着本小姐可不能如此胆小,杀人的事你也不是没见过,拿出你的胆子来,把绳子给我栓在马车后面,咱们回上都城,直奔平王府!”

    马平川听到此也来了精神,是啊,跟着二小姐混,胆子不能小,人不能怂,否则容易跟不上脚步。而跟不上脚步容易被淘汰,他不想被淘汰。

    于是壮起胆子接过刀光手里的绳子头,结结实实地绑到了马车后面。

    一行人终于回程,但红氏却被剑影带着,骑了马,先走了一步。

    马车里,默语皱着眉问白鹤染“小姐觉得耳朵后面一个平字,这件事情靠谱吗?那三皇子到底也是个皇子,他的脑子能笨到这种程度,主动给人留下如此重要的线索?”

    默语的话一出,白鹤染到是跟刀光对视了一眼,二人皆从对方眼中看出了阵阵笑意。

    默语便有些着急,“你们还笑,我怀疑这是一个阴谋,否则三皇子这些年早就被仇家打死了,哪还能活到现在?谁的脑子能进水到这种程度,在杀手身上刻自己的封号!”

    对于默语的担忧,白鹤染没有直接回答,她只是对刀光说“你来讲讲你所了解的三皇子。你们是阎王殿培养出来的人,应该对君家的几位皇子有着很深的了解吧?”

    刀光点头,“没错,阎王殿早就给出了君家这一代皇子的所有资料,包括他们的喜好与擅长,甚至详尽到他们平时爱吃什么爱玩什么,和爱到哪里去玩都罗列过。而那位三皇子,从资料上判断,他就是一个喜欢装大、不自量力、头脑简单、还易怒易暴之人。将自己的封号烙印在奴仆的耳后就是他的一个喜好,这件事情起因是他在少年时曾看过许多江湖杂记,而江湖中的各方势力,则很喜欢用烙记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身份,特别是杀手组织。据说三皇子少年看过的一本杂记写到,闻名江湖的梅花帮便是以梅花为烙印,不但帮内所有成员的耳后都有一朵梅花印之外,每次他们杀人行凶之后,都会留下一朵梅花以示身份。当被人之人被人现后,只要一看到那朵梅花,便知道事情是梅花帮做的。偏偏梅花帮又都是高手,所以即便是知道了也没有人敢向梅花帮寻仇,于是梅花帮的名气就越来越大,出手所需的筹码也越来越高。”

    默语听得都想笑了,“那些江湖帮派是傻子吗?这种幼稚的游戏居然玩得如此兴起。”

    刀光摇摇头,“他们不是傻子,而是江湖中人需要这种行为来树立门派威信。江湖生活与官家不一样,许多适合江湖的生存方式在官家并不合适,而官家的手段对于江湖中人来说,又是权势大过天,他们根本效仿不了,所以慢慢的就有了自己的一套作风。其实在我们笑话他们的同时,他们也在笑话我们,就比如说权势斗争阴谋阳谋,在江湖中人看来,明明是能一刀一剑就解决的纷争,我们却要用那样笨拙的方法耗费许多年,他们认为这样很傻。”

    默语有些懂了,“所以你的意思是说,那三皇子其实是个身在官家却向往江湖的傻子?”

    刀光点点头,“就是这个意思。”

    白鹤染这时也开了口道“我与那三皇子有过一次对垒,只觉那人勇猛有加,智谋却不足。这种耳后烙字的行为,应该是他那样的人干得出来的。”

    默语不再说什么,既然主子和刀光都这么说了,她便也不再怀疑。

    一行人继续赶路,一串尸体拖在马车后头,拖出了长长一条血迹。

    红氏因为是坐在马上,所以进城很快,天还没亮就已经到了城门口。剑影出示了阎王殿的玉牌,顺利进城,直奔红府。

    红家的下人见红氏突然这时候回来,便知一定是出了事,于是赶紧前往大老爷处通报。

    红振海是在自己的书房里见红氏的,红氏没工夫再做铺垫了,着急忙慌地就把这件事情给讲了一遍,听得红振海阵阵脑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