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万的价格,够在国家电视台非黄金时段做一年的广告了,而且还是每天播出几遍的价格,兑换成时间的话,随随便便两三个小时没有问题。

    对于这个价格,胡铭晨当然是不同意的,他虽然很想借助国家电视台的传播性来达到扩大新产品影响力的目的,可是并不代表他就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况且,胡铭晨要求的直播时间也不是什么黄金时间啊。

    因为胡铭晨现阶段更看重海外市场,所以考虑到时差的因素,那么在国内直播的非黄金时段,恰好在欧美就是比较好的时间段。

    当然了,郎国强报的这个价格,他也心里有数,胡铭晨他们不会照单全收。

    因此经过几轮商谈,价格被砍到了六千万。

    在这一点上,郎国强也有他的说法,因为胡铭晨他们选择的频道是电视台的重点频道,并且还要求外语频道同步播出,那么价格上自然就要高。况且,需要电视台派出直播团队和相关技术人员,这笔费用,自然而然也要算在鹏博电子的头上。

    六千万的价格,在陈学胜看来还是高,但是胡铭晨已经表示接受,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何况这笔钱本身就是胡铭晨额外自出,又不从鹏博电子的账面上出一分钱。(真实情况是鹏博电子也出不起这个钱。)

    谈妥了价格之后,其他的细节就是相对容易的了。只不过胡铭晨表示,六千万的价格,胡铭晨他们只愿意先支付一半,另一半要等到播出之后在支付。并且,如果是直播团队造成的直播失误,那么双桥公司和电视台方面要反过来赔偿六千万的经济损失。

    有些话就要说在前头,并且协议里面也要注明,免得那些自以为背靠大山的大爷拿了钱不认真办事,不听招呼。

    根据双桥公司与电视台那边的代理协议,他们可以从这笔费用里面获得百分之十五的利益分成,换言之,这笔合作成功,郎国强就可以进账九百万。

    与此同时,胡铭晨还有一个细微的要求,那就是所有参与新品发布会直播的工作人要签订保密协议,他们不能在发布会播出之前泄露有关发布会的任何内容。

    为了这个保密协议,胡铭晨甚至将电视台提前预告的条件都给删除了。

    胡铭晨他们与郎国强这边谈妥之后并不算完,协议的内容还需要电视台那边审定和同意才行。毕竟执行单位是电视台,而不是双桥公司。

    说直白一点,双桥公司赚取的就是一个介绍费。

    与双桥公司谈妥了之后,胡铭晨他们就飞回鹏城,双桥公司与电视台那边怎么沟通,那就是郎国强的事情,胡铭晨和陈学胜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在京城这边浪费。

    只不过胡铭晨他们离开之前,出具了一份委托书给吴怀思,后续的事务交给吴怀思处理,就连协议也可以由吴怀思代替鹏博电子来签署。

    而吴怀思在处理好了与电视台这边的业务之后,他也要赶到鹏城来协助帮忙。吴怀思虽然在鹏博电子没有职务,可是他是上游公司兴盛发展的总助,一样的有责任和义务支持鹏博电子的发展。

    胡铭晨和陈学胜要急忙从京城赶回来,还因为一件事情,就是那个从公司里面盗取资料的人被找到了。

    说起来,这人被找到,还是靠邓小勇他们。

    在公司装了一套监视系统之后,邓小勇他们又在胡铭晨的授意下,暗地里加装了另一套系统,而重点就是监视包括何鑫在内的三个研发部重要管理人员的办公室。

    也幸亏胡铭晨有这样的临时起意和周密部署,否则还真的是麻烦。

    因为公司明面上安装的那套监视系统已经被入侵和破坏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