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日带去的笔,名为‘鸳鸯墨’,与我平日用的那支白色的是一对。分开的时间久了,黑笔便会飞回白笔身边。你那日轰动度心院,实则只是巧合罢了。”

    未临整个人都坐不住了,“巧,合?”

    他站了起来:“我念挪移咒语,它飞出来那一下,是巧合?”

    楼霄点头:“你的咒语激活了它,没有外力驱使,它的移动不会这么惊天动地。”

    “也就是说,根本不是我让它动的,而是它自己想动?”

    楼霄漫不经心地又喂了一勺蛋羹,“嗯。”

    未临看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样子就来气:“我前一晚上准备笔,你怎么不提醒我?”

    “我以为你用来写字。写字不会激活它的灵性。”

    “是么......”

    “何况我当年学的甲级法术不是挪移术,不知道你要用来施法。”

    “你们学什么?”

    “变色术。”

    未临想起这人忽绿忽红的头顶,嘴角抽搐:

    “那你还挺擅长这个的。”

    他不信邪,翻身下榻就跑到梨木粗腿矮机前,闭眼念了一遍缔结咒语,矮机没有反应,没有那日闪烁刺眼的光芒——无法缔结感应,更别提往后的挪移咒语了。

    “这桌子太沉,不好施展。”

    于是他转而把笔架搬到面前,对其中一支普通的紫毫笔念咒语,三遍过去,紫毫笔只发出一点微弱的白光。

    “有戏!”他搓搓手心,紧接着念出挪移咒语,不出所料,这笔一动不动。

    他尝试了十几遍,得出结论:这是一支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