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后,洪天宝与沈云一道,直接进了东厢房。不过,他在外间的高背圈椅里坐等。
沈云进了里屋,从百宝囊里翻出陈龙最后寄来的那封信,一边打开,一边大步往外间走:“找到了。”
闻言,洪天宝腾的起身:“怎么样?”
沈云已经看完了,过去将信递给他:“越看越有问题。你来看看。”
洪天宝急忙接过,仔细的看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斩钉截铁说道:“这信绝对是他人仿写的!”
“何以见得?”
“因为这封信与我去年十一月份收到的那封信一字不差!”洪天宝一脸的凝重,“看样子,陈龙极有可能是出事了。”
沈云也点头,分析道:“出事的时间在是去年十一月份之后。”
然而,两人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人模仿陈龙写信给他们俩呢?过了将近一年,却一直没有后续动作?
最后,沈云推断道:“仿写信的人可能只是想在去年十一月以后,直到今年年初的这段时间里,掩瞒陈龙的近况,让与他一直有书信来往的亲朋好友们以为他平安无事。”
“应该是这样。”洪天宝点头,“这次回去后,我上陈龙家套一套他的近况。武馆有那么多的弟子在贝侯爷帐下从军,总会有认识陈龙的,我也想办法暗中打探一二。”
沈云叹道:“也只能如此了。你打探到消息后,尽快写信给我。实在是事情不对头,我去贝侯爷他们军中找永安副教,请他帮忙,查探陈龙的近况。永安副教使素来很爱护药院里的众弟子。他知道了,会伸援手的。”陈龙是在从军,军中的事,哪能轻易打探得的?再者,动静闹得太大,万一惊动了仿写信的人,只怕对陈龙不利。
洪天宝将信还给沈云,慢慢的在高背圈椅里坐下来:“但愿陈龙没有事。”
因为担心沈云,他决定将行程提前了五天。于是,他一面陪沈云熟悉仙都的环境,一面紧锣密鼓的准备返乡事宜,接下来的两天里,忙得两脚不沾地,连坐下来喝口热茶的时间都没有。
这天,齐妈给沈云赶制出来了一身新行头:狐皮的毛帽子和大麾,以及一条红绫酒金裤和鹿皮黑底靴。
待他换上新衣,从里间出来,洪天宝不由两眼放光,啧啧赞道:“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看呐,在云弟这里要反过来。你这身的样式,我也有一身一模一样的,皮子也相差无几,但是,我就穿不出你这种洒脱味儿来。”
齐妈在一旁也是满意的笑眯了眼:“照奴家说,一个贵气,一个俊气,两位爷是各有各的好。”
屋子里烧着地龙呢。狐皮的穿在身上,比羊皮的更要暖和。就这么一小会儿,沈云已经感觉象是掉进了灶膛里,哪里受得住?
“热!实在是太热了!”他急急的往里屋跑。再多穿一会儿,汗就下来了。
洪天宝看着那个跟青松一般挺拔的背影,艳羡不已,歪在高背圈椅里头,跟齐妈说道:“我从前也这么俊的,是不是?都是这两年红烧肉吃得太多,长了一身的肥膘。往后吃不到阿花姐做的红烧肉,我铁定会瘦下来……”
不等他说完,齐妈笑着打断道:“爷是生的一副福相,要胖些才好看,显富贵。”
不一会儿,沈云换回青布旧棉袍,从里头出来了。他跟齐妈道了谢,说道:“不用改了,挺合身的。”
齐妈笑道:“奴家记下了您的尺寸。爷们在外头跑,哪能只有一身行头?府里有不少锦缎,是爷从仙宫里得的。这些天,奴家再给您做两身锦袍。”她也看出来了,这位爷身板壮实,阳气重。象这等上好的狐皮料子做出来的衣服,跟裹着团火似的,是以,一年到头,他大概也就是最冷的那几天能穿一回。
沈云进了里屋,从百宝囊里翻出陈龙最后寄来的那封信,一边打开,一边大步往外间走:“找到了。”
闻言,洪天宝腾的起身:“怎么样?”
沈云已经看完了,过去将信递给他:“越看越有问题。你来看看。”
洪天宝急忙接过,仔细的看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斩钉截铁说道:“这信绝对是他人仿写的!”
“何以见得?”
“因为这封信与我去年十一月份收到的那封信一字不差!”洪天宝一脸的凝重,“看样子,陈龙极有可能是出事了。”
沈云也点头,分析道:“出事的时间在是去年十一月份之后。”
然而,两人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人模仿陈龙写信给他们俩呢?过了将近一年,却一直没有后续动作?
最后,沈云推断道:“仿写信的人可能只是想在去年十一月以后,直到今年年初的这段时间里,掩瞒陈龙的近况,让与他一直有书信来往的亲朋好友们以为他平安无事。”
“应该是这样。”洪天宝点头,“这次回去后,我上陈龙家套一套他的近况。武馆有那么多的弟子在贝侯爷帐下从军,总会有认识陈龙的,我也想办法暗中打探一二。”
沈云叹道:“也只能如此了。你打探到消息后,尽快写信给我。实在是事情不对头,我去贝侯爷他们军中找永安副教,请他帮忙,查探陈龙的近况。永安副教使素来很爱护药院里的众弟子。他知道了,会伸援手的。”陈龙是在从军,军中的事,哪能轻易打探得的?再者,动静闹得太大,万一惊动了仿写信的人,只怕对陈龙不利。
洪天宝将信还给沈云,慢慢的在高背圈椅里坐下来:“但愿陈龙没有事。”
因为担心沈云,他决定将行程提前了五天。于是,他一面陪沈云熟悉仙都的环境,一面紧锣密鼓的准备返乡事宜,接下来的两天里,忙得两脚不沾地,连坐下来喝口热茶的时间都没有。
这天,齐妈给沈云赶制出来了一身新行头:狐皮的毛帽子和大麾,以及一条红绫酒金裤和鹿皮黑底靴。
待他换上新衣,从里间出来,洪天宝不由两眼放光,啧啧赞道:“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看呐,在云弟这里要反过来。你这身的样式,我也有一身一模一样的,皮子也相差无几,但是,我就穿不出你这种洒脱味儿来。”
齐妈在一旁也是满意的笑眯了眼:“照奴家说,一个贵气,一个俊气,两位爷是各有各的好。”
屋子里烧着地龙呢。狐皮的穿在身上,比羊皮的更要暖和。就这么一小会儿,沈云已经感觉象是掉进了灶膛里,哪里受得住?
“热!实在是太热了!”他急急的往里屋跑。再多穿一会儿,汗就下来了。
洪天宝看着那个跟青松一般挺拔的背影,艳羡不已,歪在高背圈椅里头,跟齐妈说道:“我从前也这么俊的,是不是?都是这两年红烧肉吃得太多,长了一身的肥膘。往后吃不到阿花姐做的红烧肉,我铁定会瘦下来……”
不等他说完,齐妈笑着打断道:“爷是生的一副福相,要胖些才好看,显富贵。”
不一会儿,沈云换回青布旧棉袍,从里头出来了。他跟齐妈道了谢,说道:“不用改了,挺合身的。”
齐妈笑道:“奴家记下了您的尺寸。爷们在外头跑,哪能只有一身行头?府里有不少锦缎,是爷从仙宫里得的。这些天,奴家再给您做两身锦袍。”她也看出来了,这位爷身板壮实,阳气重。象这等上好的狐皮料子做出来的衣服,跟裹着团火似的,是以,一年到头,他大概也就是最冷的那几天能穿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