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点了点头:“确实比那茶泡得要好喝一些。”然后又道,“那店里太贵了。是因为它是捕头家开的店吗?”

    洪天宝摇头:“都差不多。捕头家的第十七房小妾能算哪个牌面上的人物?也就在他们那一条街能逞点小威风罢了。在仙都,要想开店做生意,没有点背景,莫想站住脚。都不用仙府的那些家伙上门,周边的小混混们都能叫人疲于应付。”

    沈云挑眉:“你该不是也曾开过铺子吧?”

    “哪里开得起铺子哟。”洪天宝叹了一口气,“我出来时,身上总共就只带了三千两的银票。一路上,游山玩水,连一百两都没用完。到了仙都,住客栈、吃饭、置办新衣……头三天就用掉了将近两千两。千儿八百两的银子,在仙都也就够吃顿好的,真做不了什么。头一年,我做过跑堂,去码头扛过米袋……都做不长。不是我吃不得苦。实在是,这里的小混混们最会敲诈外地人。尤其是我这种单枪匹马,又没有背景的。常常是工钱才到手,他们就象闻到了钱味儿一样,讨要所谓的保护费来了。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我在城北的一个义庄做背尸人。就是这样,那群混混还跟蚂蟥一样的追了过来。”

    沈云甚是意外:“这些怎么不见你在信里提及过?”每次的信,洪天宝都是写仙都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好玩的,哪儿的庙会如何热闹。他读了信,还以为洪天宝在仙都是海阔天宝,逍遥快活呢。不想,却是吃尽了苦头。

    洪天宝抹了一把脸,笑道:“出门在外,哪个写信不是报喜不报忧的?当初是我自己跳手跳脚要来仙都游学的。更何况,就算写了,又有何用?隔着千山万水的,远水解不了近渴。那时我是想,只要还走得动路,就绝不向家里,还有你们求援。”

    其实,最主要的是,求援也没有用。他家里的那点家财,在省城,是富户,但到了仙都,就算是家财给了他,也撑不了三年;至于沈云和陈龙,还有扶子兴他们,更是帮不上什么忙。

    沈云明白他的意思,关切的问道:“你没有亮出你的初级武者身份吗?”那些混混再横,碰到有功名在身的,至少也要收敛一二吧?

    不想,洪天宝不以为然的摇头嗤笑:“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带着三千两银子就来了。到了之后,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自以为是。仙都,仙官大人都比比皆是,我一个初级武者算得了什么呀?”

    顿了顿,又道,“现在想来,当时吃的苦都没有白吃。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我哪里会去当什么背尸人?如果不是指着那几个工钱去换杂面馒头吃,明知双手难敌四拳,我怎么可能跟那些闻着钱味儿寻过来的混混打起来?不打起来的话,我也不会被他们揍得半死,给扔郊外的老林子里去了。结果,否极泰来,那晚,我迷迷糊糊的,竟然听到了一桩秘事。没几天就因此而发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