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聪明的孩子,罗骱心里赞许的点点头,翻身把活尸拉起,挡在自己面前。
少女的棍子自然敲不下来了,她tā高高举着钢棍,大声喝到:“人渣,想不到妳是这样的人,快把她tā放开。”
罗骱从活尸身后探出头来,仔细的看了少女一眼,听她tā的语气,好像认识自己?
这一打量,罗骱倒是觉得眼熟,对他而言,这里的人和事都是几十年前的了,能有点眼熟就很不错了。
“妳是帮我找房子的商会义工,叫叶思华吧,对吗?”慢慢的想起了点什么,罗骱不太确定的问到。
“对,就是我,快把那女人放开,想不到妳是这样的人,亏我还这么热心的帮助妳,帮妳找房子帮妳弄招牌帮妳收尸……收尸……,啊!妳不是死了吗?是我叫救护车把妳拉走的,妳是人是鬼?”說着說着,叶思华突然想起了什么,尖叫起来,說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原来是妳叫的救护车,谢谢了,不过我没死。”罗骱說到,慢慢的记起了更多眼前这个叶思华的情况。
叶思华是华埠商会的义工,以前经常听到一句话,什么一个人是条龙,一群人是群虫,来到国外后罗骱才发现这纯粹的扯蛋,华人就喜欢抱团,到处都是华埠,商会,同乡会,连学外语都能凑成兴趣小组。
罗骱刚来的时候人生地不熟,但刚下飞机还没出机场,就碰到有人过来发卡片,上面有领事馆的电话,还有华埠商会的电话,让他碰到问题打上面的电话求助。
罗骱傻乎乎的当场就表示自己要帮忙,问了华埠的地址和說了自己的情况,问哪里有房子租什么之类的。
发卡片的人估计很少碰到这种没警惕性的家伙,古怪的看了他半晌,才把他领到外面,开车把他送到华埠?然后交给这位叶思华。
后来他问叶思华,为什么发卡片那家伙神情古怪时?李思华笑到:“妳没听过一句话,老乡见老乡?背后……吗?这年头被同乡骗的人不少?妳一点提防心都没有,碰到我们正规商会的还好,碰到坏人妳就惨了。”
“啊?骗人?骗老乡?妳不是說大家很团结的吗?”罗骱讶到。
“还好啦,什么族群里都有一两个败类?我们这里管理得好?碰到败类都处理了。但有些地方管理不好?喜欢坑同胞,同胞们回国一說?国外所有人都一起捱骂。”李思华苦笑着說到。
罗骱运气好?孤身跑到几万公里的国外,也顺顺利利,这些都多亏了眼前这个叶思华和她tā所属的商会,没想到给自己收尸的也是她tā,这下该怎么糊弄过去呢?
罗骱板起了脸,用一种严肃的语气說到:“即然如此,我也不瞒妳了,我修炼的是家传的神功,当时走火入魔陷入龟息状态,被火一烤才醒过来,妳看我的发头,全烧焦了。”說着拨开了头上的包布。
叶思华半信半疑的看着罗骱,如果这种话在国内說,李思华肯定立刻打精神病院的电话了,但是海外的人,特别是以前出去的人,反而对国内有一种神秘主义的印象和幻想。
加上叶思华是亲手把罗骱收尸的,当时都摸过没气了,眼下却完好无损的站在面前,还有力气侮辱妇女,哦,对了,侮辱妇女。
叶思华醒悟过来,一振手中的钢棍,厉声喝到:“别想转移话题,妳个人渣,快放了那个女人。”
以前不觉得,但罗骱穿成钢骨之王几十年,战斗经验太丰富了,一眼就看出叶思华的架子不错,明显是练过的,无论握棍的方式和喝斥时的运气,都有好几年的功力。
罗骱心中暗道:换成以前,她tā估计能一个打我三个,难怪当时还不熟就敢单独跟我呆在一起。
一边想着,罗骱一边把活尸的脸拧过来:“妳确定要我放开她tā吗?”
果不其然,叶思华惊叫起来:“啊——,活尸变,不不,她tā怎么这么安静?她tā尸变了吗?”
少女的棍子自然敲不下来了,她tā高高举着钢棍,大声喝到:“人渣,想不到妳是这样的人,快把她tā放开。”
罗骱从活尸身后探出头来,仔细的看了少女一眼,听她tā的语气,好像认识自己?
这一打量,罗骱倒是觉得眼熟,对他而言,这里的人和事都是几十年前的了,能有点眼熟就很不错了。
“妳是帮我找房子的商会义工,叫叶思华吧,对吗?”慢慢的想起了点什么,罗骱不太确定的问到。
“对,就是我,快把那女人放开,想不到妳是这样的人,亏我还这么热心的帮助妳,帮妳找房子帮妳弄招牌帮妳收尸……收尸……,啊!妳不是死了吗?是我叫救护车把妳拉走的,妳是人是鬼?”說着說着,叶思华突然想起了什么,尖叫起来,說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原来是妳叫的救护车,谢谢了,不过我没死。”罗骱說到,慢慢的记起了更多眼前这个叶思华的情况。
叶思华是华埠商会的义工,以前经常听到一句话,什么一个人是条龙,一群人是群虫,来到国外后罗骱才发现这纯粹的扯蛋,华人就喜欢抱团,到处都是华埠,商会,同乡会,连学外语都能凑成兴趣小组。
罗骱刚来的时候人生地不熟,但刚下飞机还没出机场,就碰到有人过来发卡片,上面有领事馆的电话,还有华埠商会的电话,让他碰到问题打上面的电话求助。
罗骱傻乎乎的当场就表示自己要帮忙,问了华埠的地址和說了自己的情况,问哪里有房子租什么之类的。
发卡片的人估计很少碰到这种没警惕性的家伙,古怪的看了他半晌,才把他领到外面,开车把他送到华埠?然后交给这位叶思华。
后来他问叶思华,为什么发卡片那家伙神情古怪时?李思华笑到:“妳没听过一句话,老乡见老乡?背后……吗?这年头被同乡骗的人不少?妳一点提防心都没有,碰到我们正规商会的还好,碰到坏人妳就惨了。”
“啊?骗人?骗老乡?妳不是說大家很团结的吗?”罗骱讶到。
“还好啦,什么族群里都有一两个败类?我们这里管理得好?碰到败类都处理了。但有些地方管理不好?喜欢坑同胞,同胞们回国一說?国外所有人都一起捱骂。”李思华苦笑着說到。
罗骱运气好?孤身跑到几万公里的国外,也顺顺利利,这些都多亏了眼前这个叶思华和她tā所属的商会,没想到给自己收尸的也是她tā,这下该怎么糊弄过去呢?
罗骱板起了脸,用一种严肃的语气說到:“即然如此,我也不瞒妳了,我修炼的是家传的神功,当时走火入魔陷入龟息状态,被火一烤才醒过来,妳看我的发头,全烧焦了。”說着拨开了头上的包布。
叶思华半信半疑的看着罗骱,如果这种话在国内說,李思华肯定立刻打精神病院的电话了,但是海外的人,特别是以前出去的人,反而对国内有一种神秘主义的印象和幻想。
加上叶思华是亲手把罗骱收尸的,当时都摸过没气了,眼下却完好无损的站在面前,还有力气侮辱妇女,哦,对了,侮辱妇女。
叶思华醒悟过来,一振手中的钢棍,厉声喝到:“别想转移话题,妳个人渣,快放了那个女人。”
以前不觉得,但罗骱穿成钢骨之王几十年,战斗经验太丰富了,一眼就看出叶思华的架子不错,明显是练过的,无论握棍的方式和喝斥时的运气,都有好几年的功力。
罗骱心中暗道:换成以前,她tā估计能一个打我三个,难怪当时还不熟就敢单独跟我呆在一起。
一边想着,罗骱一边把活尸的脸拧过来:“妳确定要我放开她tā吗?”
果不其然,叶思华惊叫起来:“啊——,活尸变,不不,她tā怎么这么安静?她tā尸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