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筠抬眸,疑惑看了眼陈璟。

    “没学过”清筠道。

    说罢,她又低垂了头,继续洗布料。她发丝浓密鸦青,梳了低髻,有半缕青丝却滑落,低垂在耳边。暖阳照耀下,她的头发泛出温润的光泽,映衬着雪白肌肤。

    黑发雪肤,娇嫩喜人。

    从陈璟的角度望去,可以看到她轻垂的羽睫,像两把小扇子,忽闪忽闪的。

    “她是认得几个字的。”李氏听到陈璟问,又见清筠回答不清楚的样子,就从屋子里出来,站在屋檐下,手里拿着针线慢慢做着,道,“我每个月都要对账,她在一旁替我算。我认得的字,都教过她。”

    李氏教清筠认字,其实不是为了替她看账,而是因为陈璟的哥哥陈璋是个读书人。

    将来清筠给陈璋做妾,若是半个字不认识,李氏怕陈璋嫌弃她。

    自己塞给丈夫的偏房,不能太过于窝囊,否则丈夫怀疑李氏的私心。

    所以,李氏教清筠认字,是出于这个目的。

    她希望清筠能记住几句诗词,将来陈璋和她说话,哪怕不能两人对吟,也能明白陈璋再说什么。

    “那就是差不多的字都认识了。”李氏出来说话,陈璟也不好再隔着窗牖,他只好也从屋子里出来,“大嫂,您教过她写字吗?”。

    “这个,倒没有。”李氏笑了笑,“从前要教的。她笨。手笨重,教了半个月,我也烦了。就没多教。她至今不会拿笔”

    李氏教清筠认字,也不是专门抽出时间来教的。

    只是每次对账,都会告诉清筠,刻意引导她。

    日积月累,差不多的字,清筠就认识全了。

    至于写字,李氏原本是打算教的。只是。清筠在这方面真没有天赋,李氏也不是老夫子,没耐心;那时候。陈文恭和陈文蓉年纪小,李氏要照顾孩子,还要服侍丈夫,一天真正空闲的时候很少。

    教了几天。清筠表现差强人意。李氏就放弃了。

    人,大多数都是平凡的,全能的人很少。

    像清筠,心算厉害,人又勤奋,针线活做得很好,已经比普通人厉害多了。但是写字方面,她是真的没有天赋。

    李氏又没有系统教过。

    至今她认字。却不会写。

    “这问题也不大。”陈璟走到了正屋,“大嫂。我有句话和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