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好站起来,弯腰烧水,幸好泥炉旁有橄榄炭,也幸好,她出生在书香世家,认识这种炭。

    傍晚,她擦了身子,换上被秋风吹干的单薄寝衣,趴在床上休息。

    一连住了十日,才见到一身月白宽袍的萧砚夕。

    要不是张怀喜提醒,萧砚夕真的没空想起她。

    掌珠拘束地站在客堂里,为男人斟茶,“殿下请。”

    “怎么?”萧砚夕坐在太师椅上,修长的手指摩挲盏沿,“把自己当家主了,还要给我斟茶?”

    “不敢。”

    看她双手交叠,像个婢女,萧砚夕啧一声,“你这样小家子气,怎么进去大户人家?”

    掌珠微微瞠目,“我不想去大户人家伺候。”

    俊美的面容浮现一抹不耐,他哪是那个意思,“想进寒门也成。”

    “殿下误会了。”掌珠知道,服软才能哄这位大爷开心,于是放糯了语气,“我想去店铺里帮工,学门谋生的手艺。”

    萧砚夕单手撑头,盯着门外的香樟,漫不经心道:“我让你去大户人家当小姐,你倒好,想出去抛头露面。”

    “......”

    “随你。”

    反正,他就是在完成恒仁帝交代的事,她想去哪,随她便是。

    掌珠没想到他会这么安排自己,一时间哑口无言。

    萧砚夕盱她一眼,“又改变注意了?”

    面对选择,傻子才会选后者吧。掌珠知道,以萧砚夕的权势,想将她送去哪家当养女都易如反掌,只是......

    她闷声道:“我还是去外面当学徒吧,心里踏实。”

    十五六的年纪,给大户人家当养女,总觉得怪怪的。

    萧砚夕点头,“成,想学什么?”

    “胭脂水粉。”

    话落,她明显感觉男人嗤笑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