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第一次分歧,发生在我准备“工作”的时候。

    十六岁算是地下街的大姑娘了,拥有成为“女人”的资格。妮莎安排我在六月初的第一天开始工作,她兴冲冲的把我的名字写在下个月的工作名单上,期待着我能为她赚来一笔又一笔钱。

    我的名字后面缀着我的价格和工作时间——20钢币/小时,每周二、四休息。

    我对这份工作有些害怕,特别是我偶尔会听到,她们在房间里发出有些痛苦的声音。但——但这是我应该做的,为了回报妮莎的养育之恩。如果不是妮莎,我根本不会活到现在,更不会遇见利威尔。

    利威尔知道这件事之后并未说什么,他知道这是我迟早要面对的事情,但他还是有些不开心。我们在啤酒馆里吃劣质苹果派,酒馆昏暗,他的脸色像烤糊的苹果派底儿。

    “喂,老实说,你想做这份工作吗?”利威尔问我。

    我把苹果派的底儿都啃掉了,把没糊的部分留给利威尔,但他一脸嫌弃。

    “为什么不想?我不能让妮莎养我一辈子。”

    “啧,我是说,你可以——”

    利威尔说到一半不说了。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想说我可以做别的工作来还妮莎养我的钱,但他也知道这其实并不可能。对于女人而言,做继女是地下街最赚钱的工作之一了。妮莎养我就是为了让我长大为她工作,她不会让我做别的事情的。

    我们最后草草结束了聊天。

    但我没想到,妮莎第二天晚上来到我的房间,揪着我的耳朵质问我,怎么还没学会做就会勾引男人了。我耳朵被揪的通红,真的好疼。这些年下来,唯独怕疼这点我没有丝毫改变。我疼的泪花都出来了,妮莎才把手放下来。

    “小丫头片子,收起你的小心思!我是绝对不会把你卖出去的!你要为我工作,听到没?一直、一直的工作!”

    妮莎摔门而走,我很少见她发这么大火。

    第二天我才知道,利威尔拿了满满一袋子钱来买我。

    他想买走我。

    “我真是开了眼!”埃尔文在屋子里哈哈大笑,我很少见他笑的这么爽朗,“原来利威尔也会犯蠢?原来这就是十六岁的利威尔——哈哈——”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现在回想起来,即便那时候我已经可以工作了,而利威尔已经身经百战,在地下街混出了名声,但我们还是只有十六岁。

    那时候我们只单纯的以为妮莎嫌钱不够,觉得我如果永远工作下去,赚的当然比利威尔给她的多。但实际上,她最生气的是我羽翼初丰就有了外心,恨不得飞到笼子外面去,全然忘记了她的恩情。

    妮莎把我工作的时间提前了。那天晚上我穿上了带蕾丝边的内衣,把头发梳的又顺又滑,妮莎甚至还为我准备了一条白裙子——是新的,我的第一件新衣服。

    这些都是因为今夜将是我的初夜,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贵的一晚上了。和价目表不同,今晚我卖单夜,80钢币一整夜。

    几乎是刚被挂上去就卖掉了。

    妮莎让我去最里面那间房,她说的话还阴阳怪气,什么“倒是个好命的”。我以为是地下街哪位大人物包了我的初夜,毕竟80钢币已经很贵了。但我没想到的是,推门进去的一瞬间,我看到的是利威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