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一路绘制地图,很快来到附近的野猪镇,欧文听商人说这里正在招佣兵,便来看看。
野猪镇跟黑火镇差不多,都是靠特产出名或者说为生,比如野猪镇因为靠近野猪林,哪里到处有野猪出没,所以根本没法种地,因为不论他们种什么,勤劳的野猪都会当成自家的菜园子,毫不客气的连吃带供,毛都剩不下,所以哪里的人只能依靠狩猎野猪过活。
野猪肉并不好吃,可那也是肉,换黑面包都能多换两斤,不过最好的还是野猪皮,野猪镇有一手硝皮制甲的手艺,出品的皮甲轻便坚韧极受欢迎,比一般的皮甲贵三层,依然不愁卖。
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哪怕野猪凶猛,依然吸引许多人去狩猎,因为只要宰了一头野猪就够一家老小吃喝小半个月的,这可比种地合算多了。
不过最近野猪镇遇到了一些麻烦,因为野猪林来了一伙兽人。
兽人不是野猪,可不是一帮猎人能够对付的,这段时间敢去野猪林打野猪的猎人都被兽人砍了脑袋串成头骨项链。
对此野猪镇的领主野猪男爵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带着手下的两个骑士,还有几十个膀大腰圆的领民准备跟对方讲物理,结果拳头没对方的大,斧头也没有对方的重,不出预料,他们物理讲输了,不光两个骑士一死一伤,几十个领民也死了一半,无奈之下只能花钱请佣兵。
消灭兽人不是护送任务,虽然时间不会太长,价格却不低,因为对上兽人肯定是会死人的,只不过是死多少的问题,所以便宜了没人会来。
兽人虽然一身绿皮,却不是地精这种渣渣,任何一个成年兽人身高都在两米以上,不光骨骼粗大,全身也都是大块的肌肉,这让每一个兽人都是大力士,一拳能把人打成对折,十多斤重的石斧都能抛投出几十米远,所以才说面对兽人是肯定会死人的。
野猪男爵也是没办法,在打败了他带去的那些士兵后,一帮兽人就跟开了窍一样,不光收罗了一批地精,还试图占领野猪镇,这可是他的命根子,钱没了还可以再赚,领地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因此给出重赏,杀死一个兽人给二十个金币,杀死一个地精给一个银币,这才在短时间内召集了一批佣兵。
二十名征召兵列队护卫欧文在前,十个民兵带着马车紧跟其后,这架势哪像是佣兵,说是准备跟邻居开片的贵族也有人信,所以野猪男爵第一时间带着还活着的一帮村镇守卫迎了上来。
野猪男爵人如其名,身材不高,却十分粗壮,穿着桶装的板甲,带着野猪形状的头盔,骑在战马上就跟野猪成精似的。
实际上这位本是一位正经出身的骑士,若无意外,他会效忠一位贵族一生,如果侥幸活到退休的年纪,他会在临终前把自己的属地骑士农庄传给长子,可惜在一次战争中,他所效忠的贵族刚到战场上就死于意外,而作为护卫的他因为腿短骑不得快马落在后面,到了刚好收尸,根本就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所以在这件事后,他成了所有人嘲笑的对象,哪怕哪些在酒馆喝着劣质麦酒连下酒菜都舍不得点的农夫都把这件事当做玩笑,因此他只能低价处理了名下的农庄,孤身一人来到边境,没想到反而在这里闯出一片天地来,不到十年就成了野猪男爵。
虽然他从来看不上前任野猪男爵那长的跟猪一样的女儿,也是他如今的妻子,可他依然要说一句真香。
双方见面后,欧文得体的贵族礼仪衬托的野猪男爵就跟没见过世面的野人似的,所以哪怕欧文是被雇佣的佣兵,野猪男爵也摆不起架子出来,商量好佣金就匆匆离开。
欧文带来了三十人,因此野猪男爵不打算再等了,第二天就带着仅剩的村镇守卫跟一百多佣兵,这可是花了他大笔金钱才雇佣来的,现在他只能祈祷一会的战斗会死很多人,如果双方同归于尽就更好了,这样他就不用大出血。
可惜以战争女神名义定下的契约是不允许隐秘关键情报的,比如兽人的数量与实力,因此敢来的都是有一定信心的好手,所以这场战斗难免会死不少人,却不会全军覆没。
兽人是智慧种族,虽然信奉暴力,可不代表它们是野兽,因此不光召集了一批地精作为炮灰打手,还建立起一座简陋的营地,这大大增加了攻打的难度,不少佣兵都皱起了眉头,因为用屁股想地狱知道雇主肯定不会用自己的手下当炮灰。
好在不论兽人还是地精都没有防守的概念,所以在发现有敌人逼近后,一窝蜂的冲出营地准备开打。
欧文还是第一次看到兽人,绿油油的看起来很健康,跟地精一个色,不过高大健壮冰箱一样的体格,还有青面獠牙的长相,让兽人看起来充满了压迫感,根本跟地精联想不起来。
兽人的脾气十分暴躁,就连脑残的地精都不敢在兽人面前吱哇乱叫,生怕被一斧子砸成肉泥,所以百多个地精难得老实待在一起没有打架,直到兽人发出代表冲锋的怒吼才迫不及待的跟着一起冲了上去。
没有谈判,甚至没有多余的动作,双方只有你死我活的战斗,这让欧文有点不适应,不过他依然还记得自己要做什么,第一时间指挥征召兵侧移,避开冲锋的兽人,因为那不是他的任务。
对付兽人,再精锐的士兵遇上了也是炮灰,所有野猪骑士特地雇佣了几名野火骑士。
野猪镇跟黑火镇差不多,都是靠特产出名或者说为生,比如野猪镇因为靠近野猪林,哪里到处有野猪出没,所以根本没法种地,因为不论他们种什么,勤劳的野猪都会当成自家的菜园子,毫不客气的连吃带供,毛都剩不下,所以哪里的人只能依靠狩猎野猪过活。
野猪肉并不好吃,可那也是肉,换黑面包都能多换两斤,不过最好的还是野猪皮,野猪镇有一手硝皮制甲的手艺,出品的皮甲轻便坚韧极受欢迎,比一般的皮甲贵三层,依然不愁卖。
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哪怕野猪凶猛,依然吸引许多人去狩猎,因为只要宰了一头野猪就够一家老小吃喝小半个月的,这可比种地合算多了。
不过最近野猪镇遇到了一些麻烦,因为野猪林来了一伙兽人。
兽人不是野猪,可不是一帮猎人能够对付的,这段时间敢去野猪林打野猪的猎人都被兽人砍了脑袋串成头骨项链。
对此野猪镇的领主野猪男爵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带着手下的两个骑士,还有几十个膀大腰圆的领民准备跟对方讲物理,结果拳头没对方的大,斧头也没有对方的重,不出预料,他们物理讲输了,不光两个骑士一死一伤,几十个领民也死了一半,无奈之下只能花钱请佣兵。
消灭兽人不是护送任务,虽然时间不会太长,价格却不低,因为对上兽人肯定是会死人的,只不过是死多少的问题,所以便宜了没人会来。
兽人虽然一身绿皮,却不是地精这种渣渣,任何一个成年兽人身高都在两米以上,不光骨骼粗大,全身也都是大块的肌肉,这让每一个兽人都是大力士,一拳能把人打成对折,十多斤重的石斧都能抛投出几十米远,所以才说面对兽人是肯定会死人的。
野猪男爵也是没办法,在打败了他带去的那些士兵后,一帮兽人就跟开了窍一样,不光收罗了一批地精,还试图占领野猪镇,这可是他的命根子,钱没了还可以再赚,领地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因此给出重赏,杀死一个兽人给二十个金币,杀死一个地精给一个银币,这才在短时间内召集了一批佣兵。
二十名征召兵列队护卫欧文在前,十个民兵带着马车紧跟其后,这架势哪像是佣兵,说是准备跟邻居开片的贵族也有人信,所以野猪男爵第一时间带着还活着的一帮村镇守卫迎了上来。
野猪男爵人如其名,身材不高,却十分粗壮,穿着桶装的板甲,带着野猪形状的头盔,骑在战马上就跟野猪成精似的。
实际上这位本是一位正经出身的骑士,若无意外,他会效忠一位贵族一生,如果侥幸活到退休的年纪,他会在临终前把自己的属地骑士农庄传给长子,可惜在一次战争中,他所效忠的贵族刚到战场上就死于意外,而作为护卫的他因为腿短骑不得快马落在后面,到了刚好收尸,根本就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所以在这件事后,他成了所有人嘲笑的对象,哪怕哪些在酒馆喝着劣质麦酒连下酒菜都舍不得点的农夫都把这件事当做玩笑,因此他只能低价处理了名下的农庄,孤身一人来到边境,没想到反而在这里闯出一片天地来,不到十年就成了野猪男爵。
虽然他从来看不上前任野猪男爵那长的跟猪一样的女儿,也是他如今的妻子,可他依然要说一句真香。
双方见面后,欧文得体的贵族礼仪衬托的野猪男爵就跟没见过世面的野人似的,所以哪怕欧文是被雇佣的佣兵,野猪男爵也摆不起架子出来,商量好佣金就匆匆离开。
欧文带来了三十人,因此野猪男爵不打算再等了,第二天就带着仅剩的村镇守卫跟一百多佣兵,这可是花了他大笔金钱才雇佣来的,现在他只能祈祷一会的战斗会死很多人,如果双方同归于尽就更好了,这样他就不用大出血。
可惜以战争女神名义定下的契约是不允许隐秘关键情报的,比如兽人的数量与实力,因此敢来的都是有一定信心的好手,所以这场战斗难免会死不少人,却不会全军覆没。
兽人是智慧种族,虽然信奉暴力,可不代表它们是野兽,因此不光召集了一批地精作为炮灰打手,还建立起一座简陋的营地,这大大增加了攻打的难度,不少佣兵都皱起了眉头,因为用屁股想地狱知道雇主肯定不会用自己的手下当炮灰。
好在不论兽人还是地精都没有防守的概念,所以在发现有敌人逼近后,一窝蜂的冲出营地准备开打。
欧文还是第一次看到兽人,绿油油的看起来很健康,跟地精一个色,不过高大健壮冰箱一样的体格,还有青面獠牙的长相,让兽人看起来充满了压迫感,根本跟地精联想不起来。
兽人的脾气十分暴躁,就连脑残的地精都不敢在兽人面前吱哇乱叫,生怕被一斧子砸成肉泥,所以百多个地精难得老实待在一起没有打架,直到兽人发出代表冲锋的怒吼才迫不及待的跟着一起冲了上去。
没有谈判,甚至没有多余的动作,双方只有你死我活的战斗,这让欧文有点不适应,不过他依然还记得自己要做什么,第一时间指挥征召兵侧移,避开冲锋的兽人,因为那不是他的任务。
对付兽人,再精锐的士兵遇上了也是炮灰,所有野猪骑士特地雇佣了几名野火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