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杜长风是回京任职,不便久留,在乌水镇小聚了几天,便带着妻儿再度起程。

    史诚晟哪里舍得,驾着马车一路跟着女儿女婿,打苏城的南门进,北门出,贯穿整座城,又送出郊外十里,眼泪汪汪的,恨不得能跟着一道上京才好,仔细想想,赚那么多银子做什么呀,亲人一个都不在身边,一点黄白之物,又不能跟他说话,有什么用?

    但闺女的野心比他大,豪气冲天的说,“爹,女儿这次去京城,准备要放手一博,把咱们史家的招牌做到京城去,到时侯,您在南,我在北,咱们父女南北相望,把生意串起来做,女儿定让您有生之年,捞个首富当当。”

    史诚晟本来也是个雄心壮志的人,只是现在年纪大了,看着儿孙满堂,不免有些婆婆妈妈,在史莺莺的豪言壮语激励下,立刻振作起来,拿袖子擦了擦眼睛,也不再往前走了,豪情万丈的挥手,“千里相送,终须一别,莺莺,等咱们当上首富的那一天再见。”

    史莺莺:“……”

    史苖苖拍着巴掌笑道:“娘,姥爷比您决心都大呢!”

    史莺莺冲史诚晟说,“爹,您老糊涂了吧,等我在京城站稳了脚,咱们南来北往两边走货,见面的机会多着呢。”

    史诚晟一听,对呀,京城可不是西北,不管是从苏城北上,还是从京城南下,也不管是走水路还是陆路,都很方便,将来他们见面的日子多着呢,这样一想,他高兴起来,对史莺莺说,“行,在京城的府里给我留间屋子,将来我是要去住的。”

    史莺莺痛快的答应,“没问题,爹!我买的大宅子,您要几间都没问题。”

    史诚晟说,“我就一个人,还能住几间么?”

    “我一早就说了,您要是嫌孤单,娶个小夫人吧,将来给我生个弟弟,儿女双全多好呀。”

    史诚晟臊得脸通红,哪有闺女当着外孙们的面这样说话的,叫他这张老脸往哪搁?

    杜长风很无语,父女俩再这么有的没的聊下来,今天干脆甭走了。他清了清嗓子,重重的咳了几声,提醒史莺莺时辰不早了,得赶路了。

    杜锦彦在边上小声嘀咕:“我可算知道我娘这性子原来是随了姥爷,磨磨叽叽的。”

    史苖苖说,“娘是姥爷生的,可不随姥爷么。”

    那头说话的父女还在东一句西一句的扯,杜长风见暗示没用,只好明说,“莺莺,再不走,赶不到镇子里打尖了。”

    史诚晟赶紧说,“行,你们走吧,”又扯着喉咙冲杜长风喊:“将军,我把闺女和孙儿都托付给你了,这一路上,你可要好生照看着,别让他们吃了苦头。”

    杜长风正要答应一声,史莺莺说,“爹,您甭喊,除了行军打仗,他知道什么?我能照应的,您放心回吧。”

    史诚晟说,“也行,你是个做大事的,那爹把将军和两个孙儿托付给你了,一路上要悉心照料,把他们三个平平安安带到京城。”

    杜长风:“……”

    不管怎么样,一家人总算是上路了,从西北过来的时侯,人多马多行李多,走的忒慢,马背上驮的大木箱子里全是史莺莺教敬史诚晟的礼物,把东西留在乌水镇,那些随从原本就是临时雇的脚力,到了地方,付了工钱,自然就散了。

    杜长风刚刚才复了官职,还是光杆将军,底下一个小兵都没有,从苏城往京城走,他们算是轻装上阵,除了一家四口,只有一个婆子,一个丫环,和两个小厮。

    婆子唤作柳妈妈,其实并不老,还不到四十,是个命苦的人,先是死了丈夫,后来独子十岁的时侯在水塘里淹死了,成了村里的不祥人,被驱逐出去,流落到驿站,帮着在厨房干点活,手艺很不错,连史莺莺也爱吃她做的面食,加上手脚麻利,不多话,性格也好,便留在身边当了老妈子。她孤苦一人,没地方去,老爷夫人要北上,她自然是要跟着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