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刘彻刚起床,就得到了内史衙门的奏报:许观受刑不过,死了。⊥,

    刘彻点了点头,这样的结果,很不错。

    汉室的刑罚之严酷,能与秦代媲美。

    特别是缇萦救父之后,受刑不过而死的犯人人数,每年都在递增。

    嗯,缇萦救父之后,朝廷废除了肉刑,但取而代之的是鞭笞。

    所谓肉刑,那是割去你身体的某个零件,譬如著名的宫刑什么的。

    这样的刑罚,会让你残疾,但不会要了你的命。

    但鞭笞……

    目前官府用刑的起步价就是五十……

    更麻烦的是,在中国历史上,直至隋文帝颁布《开皇律》,明确规定,鞭笞五十以上,就属于刑讯逼供。

    换句话说,在杨坚以前,地方衙门想怎么鞭打犯人就怎么鞭打犯人。

    打死了人,一句‘嫌犯受刑不过’就算了结了。

    刘彻倒是有心想学一下杨坚,只是,目前情况还不允许。

    因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法律与刑罚则是国家的工具。

    想要改变律法,限制刑罚,几乎等于给国家升级、打补丁。

    后世的电脑操作系统打补丁前,软件公司还要开会研究,针对情况作出改变。

    何况这么大一个国家,这么复杂的一个律法系统?

    要是没操作好,律法系统出现bug,岂不是要死机了?

    电脑死机。可以重启,大不了重装系统。但国家的律法系统要是死机……

    像这种专业的事情,刘彻已经把这个课题丢给了‘特进元老’们去商量。这也算是这些元老政治家们发挥余热的机会了。

    许观死于‘受刑不过’,在这个时代太正常不过了。

    没有人会去追究,更不会有人探寻其中的奥秘。

    不过,与许观死讯一同来到刘彻案前的,还有许观的口供以及内史衙门的调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