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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class="sectionj-chapter"data-paragraphid="e94bd6b9bff5447188809241a1c6b7ce_5">1.宇宙之王的父亲母亲</h2>
在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霍金的自传,书名是《我的简史》。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打开这本书,静静地读着。书的第八页,是一张霍金童年时代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他大概只有三四岁的样子,看不清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想象中童年时代的霍金,应该是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可爱男孩。他像普通的三四岁男孩一样,对着相机露出天真的表情。
儿时的霍金很纯真,他没有想到,在他以后漫长的人生中,会坐在轮椅上研究宇宙,他也没有想到,正因为坐在轮椅上,他才能抛开俗世的烦扰,专注于探索。人生就是这样,当它对一个人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就会为那个人打开一扇窗。
霍金的父亲名叫弗兰克,出生在英格兰约克郡,是佃农世家。霍金的曾祖父名叫约翰&a;ddot;霍金,他虽然也是农人,却很富有,后来却破产了。导致他破产的原因是:他买了很多农场,却赶上农业不景气的时代。霍金的祖父名叫罗伯特,他很想帮助父亲恢复农场的生机,但遗憾的是,罗伯特也破产了。幸而,霍金的祖母有一套房产,她办了一所学校,每年能有点收入,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母爱是伟大的,她办学挣来的钱,都寄给了在牛津学医的霍金父亲。
就这样,霍金的父亲开始了在牛津大学学习的生活。他学习优异,获得了很多奖学金,还经常会把用不了的钱节省下来寄给父母。后来,霍金的父亲开始研究热带医学。
霍金的父亲是一位爱国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正在东非研究当地的地方病,听说战争爆发了,立即启程横穿非洲大陆,乘船返回英国,报名参军,想到前线为祖国而战。但有关部门告诉他,他的医学技术和研究对国家更有用处。所以,他没上前线,而是进入了一个医学研究所。在那儿,弗兰克遇到了他的妻子伊莎贝尔。
霍金的母亲伊莎贝尔出生在苏格兰的邓福姆林,她的家庭情况与霍金父亲的家庭情况相似,都不富裕,甚至达不到小康的生活水平。霍金的母亲在家里排行老三,霍金母亲的大姐患有唐氏综合症,她一直与保姆生活在一起,13岁的时候去世。虽然霍金母亲的家庭不富有,但霍金的外祖父和外祖母支持女儿上大学,霍金的母亲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牛津大学。
霍金的母亲从牛津大学毕业后,做过很多工作,她当过税务稽查员,这个职业她一直不喜欢,后来,她改行去了医学研究所从事秘书的工作。在外人看来,秘书的工作是份轻松稳定的工作,很多大学毕业的女孩,在第一次进入职场的时候,都喜欢选择秘书工作。虽然,我不知道毕业于名牌大学的霍金母亲,她选择秘书职业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她可能也喜欢这份稳定的工作。
很快,霍金的母亲就喜欢上了这个职业,她没有想到,这份工作给她带来的不仅仅是稳定的收入,而且在这里,她遇到了自己的初,也遇到了她未来的丈夫。当霍金的母亲第一次见到身材高大、毕业于牛津大学的弗兰克&a;ddot;霍金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他,喜欢他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弗兰克是她的校友;第二是弗兰克有很多在国外的冒险经历。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们都是知识分子,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
于是,像很多情侣那样,两人相爱了。浪漫的爱情过后就是步入婚姻的殿堂,结婚的第一步就是要找一个居住的地方,他们选择了伦敦北郊的海格特。
霍金出生后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霍金的父亲弗兰克担任了国立医学研究院寄生虫部的主任。1950年,他们搬家了,搬到圣奥尔本斯镇希尔赛德路14号,那个地方位于伦敦北部20英里。
20世纪50年代的圣奥尔本斯镇是个繁荣的地方,那里居住的都是英国的中产阶级,人口不是很多,只有18万。虽然战后人们的生活有所改善,街上汽车却很少,那时候,没有高楼,人们在街上步行,能感受到和平的美好和宁静,经历过战争的人们,更加珍惜阳光,珍惜和平。
弗兰克夫妇虽然是知识分子,可邻居们很少和他们交往,因为他们家庭成员之间说话的语速都很快,外人根本都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调皮的同学把霍金说的话称之为“霍金语”,而“霍金语”被当作是笑话,有的同学会用“霍金语”嘲笑霍金。霍金的父母家里,有很多书,这个书香门第可不仅仅喜欢藏书,霍金的父亲还喜欢收藏标本和奇怪的石头,甚至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虽然室内也打扫得干净整洁,可他们却从来不重视房屋的维修。
霍金的父母有个习惯,地毯只要不破烂就要永远用下去,屋里的家具只要不损坏也要继续用下去。甚至墙上贴的壁纸脱落下来,他们也不会找时间重新把壁纸贴好,因为他们觉得没必要做那样的事情。走廊到处都是掉落的石灰,看上去很难看,他们也不在意。
其实,每个家庭对待消费的观念是不同的,有的家庭有钱了,会把钱用来装修房子和购买家具;有的家庭拿钱去旅游;有的家庭会拿钱去做一些理财方面的投资。霍金的父母却在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花钱买了一辆福特车,那辆车的颜色是绿色的。当时,私家车并不流行,当他们开着福特车去旅游的时候,周围的邻居们都对他们投来奇怪的目光,邻居们都不明白:他们有钱去买车,却为什么不花钱把家装修一下,为什么不花钱更换壁纸?
在圣奥尔本斯镇的邻居们眼里,霍金的父母还有一种“不良习惯”,那就是允许他们的孩子在吃饭的时候看书,孩子们看完书后,还要在饭桌上谈论一些观点和看法,这更是被邻居们视为异类。
在弗兰克的家里,有一点是必须要做到的:作为弗兰克的孩子,必须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牛津、剑桥大学,并且还要拿到奖学金。因为,虽然当时在圣奥尔本斯镇,作为中产阶级的弗兰克夫妇能挣到不少的钱,但是,他们需要抚养四个儿女。孩子多了,生活开销自然就大,除了必要的生活费,他们拿不出更多的钱让四个儿女都上名牌大学。于是,他们就在家里立下规矩,儿女必须拿着奖学金去上大学。后来,除了他们收养的儿子爱德华,其他三个儿女都拿着奖学金去名牌大学读书了。
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情,霍金成名后,有一位记者采访他,曾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您家的一位老朋友说过,的家庭是拥有‘高度智慧,非常聪明而且非常怪异的’,觉得这话正确吗?”
霍金是这样回答记者的:“对我的家庭是否智慧我不想做太多的评论,但我们自己肯定不认为是怪异的。我想,要是按照圣奥尔本斯的标准也许显得如此。我们在那里住的时候,那里就是个相当严肃的地方。”
在很多读者的眼里,霍金正因为生长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在事业方面积极进取的人,所以,霍金即使坐在轮椅上,他也会在事业上获得成功。有人说,霍金的成功,是因为遗传基因好,他的父母都是毕业于牛津大学的高材生。不过,我想说,一个人的成功关键不在于遗传,更在于兴趣、爱好和个人的努力。如果仅仅只有遗传基因,后天不刻苦努力,霍金也不会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霍金的母亲名叫伊莎贝尔,她在20世纪30年代是一名共产党员。不过,到了50年代,苏联共产党遭到清洗之后,她的兴趣开始转向工党。作为母亲的伊莎贝尔经常参加政治集会和游行,每次参加政治活动的时候,她都要鼓励作为长子的霍金和她一起去,在母亲的影响下,霍金也开始对政治产生了兴趣,并把目光投向社会中的贫民,他希望能帮助弱势的群体。
霍金有个比他小14岁的弟弟,名叫爱德华,但他不是霍金的亲弟弟,而是霍金的父母收养的孩子。作为养子,爱德华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的家是一幢非常大而阴暗的房子,它就像闹鬼似的那么恐怖。我在冬天早晨醒来时,房间里结满了厚霜。家里有一台不能正常工作的散热器,它被大厅里的一台储热器所取代。所有卧室都有火炉,但是在每间房里生火当然是不实际的,所以我们只在楼下生火。这整幢房子也许有点像一个大怪物。但是不管怎么说,它是我们的家,所以我们都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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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霍金的自传,书名是《我的简史》。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打开这本书,静静地读着。书的第八页,是一张霍金童年时代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他大概只有三四岁的样子,看不清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想象中童年时代的霍金,应该是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可爱男孩。他像普通的三四岁男孩一样,对着相机露出天真的表情。
儿时的霍金很纯真,他没有想到,在他以后漫长的人生中,会坐在轮椅上研究宇宙,他也没有想到,正因为坐在轮椅上,他才能抛开俗世的烦扰,专注于探索。人生就是这样,当它对一个人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就会为那个人打开一扇窗。
霍金的父亲名叫弗兰克,出生在英格兰约克郡,是佃农世家。霍金的曾祖父名叫约翰&a;ddot;霍金,他虽然也是农人,却很富有,后来却破产了。导致他破产的原因是:他买了很多农场,却赶上农业不景气的时代。霍金的祖父名叫罗伯特,他很想帮助父亲恢复农场的生机,但遗憾的是,罗伯特也破产了。幸而,霍金的祖母有一套房产,她办了一所学校,每年能有点收入,可以养活自己和孩子。母爱是伟大的,她办学挣来的钱,都寄给了在牛津学医的霍金父亲。
就这样,霍金的父亲开始了在牛津大学学习的生活。他学习优异,获得了很多奖学金,还经常会把用不了的钱节省下来寄给父母。后来,霍金的父亲开始研究热带医学。
霍金的父亲是一位爱国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正在东非研究当地的地方病,听说战争爆发了,立即启程横穿非洲大陆,乘船返回英国,报名参军,想到前线为祖国而战。但有关部门告诉他,他的医学技术和研究对国家更有用处。所以,他没上前线,而是进入了一个医学研究所。在那儿,弗兰克遇到了他的妻子伊莎贝尔。
霍金的母亲伊莎贝尔出生在苏格兰的邓福姆林,她的家庭情况与霍金父亲的家庭情况相似,都不富裕,甚至达不到小康的生活水平。霍金的母亲在家里排行老三,霍金母亲的大姐患有唐氏综合症,她一直与保姆生活在一起,13岁的时候去世。虽然霍金母亲的家庭不富有,但霍金的外祖父和外祖母支持女儿上大学,霍金的母亲以优异的成绩考入牛津大学。
霍金的母亲从牛津大学毕业后,做过很多工作,她当过税务稽查员,这个职业她一直不喜欢,后来,她改行去了医学研究所从事秘书的工作。在外人看来,秘书的工作是份轻松稳定的工作,很多大学毕业的女孩,在第一次进入职场的时候,都喜欢选择秘书工作。虽然,我不知道毕业于名牌大学的霍金母亲,她选择秘书职业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她可能也喜欢这份稳定的工作。
很快,霍金的母亲就喜欢上了这个职业,她没有想到,这份工作给她带来的不仅仅是稳定的收入,而且在这里,她遇到了自己的初,也遇到了她未来的丈夫。当霍金的母亲第一次见到身材高大、毕业于牛津大学的弗兰克&a;ddot;霍金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他,喜欢他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弗兰克是她的校友;第二是弗兰克有很多在国外的冒险经历。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们都是知识分子,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
于是,像很多情侣那样,两人相爱了。浪漫的爱情过后就是步入婚姻的殿堂,结婚的第一步就是要找一个居住的地方,他们选择了伦敦北郊的海格特。
霍金出生后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霍金的父亲弗兰克担任了国立医学研究院寄生虫部的主任。1950年,他们搬家了,搬到圣奥尔本斯镇希尔赛德路14号,那个地方位于伦敦北部20英里。
20世纪50年代的圣奥尔本斯镇是个繁荣的地方,那里居住的都是英国的中产阶级,人口不是很多,只有18万。虽然战后人们的生活有所改善,街上汽车却很少,那时候,没有高楼,人们在街上步行,能感受到和平的美好和宁静,经历过战争的人们,更加珍惜阳光,珍惜和平。
弗兰克夫妇虽然是知识分子,可邻居们很少和他们交往,因为他们家庭成员之间说话的语速都很快,外人根本都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调皮的同学把霍金说的话称之为“霍金语”,而“霍金语”被当作是笑话,有的同学会用“霍金语”嘲笑霍金。霍金的父母家里,有很多书,这个书香门第可不仅仅喜欢藏书,霍金的父亲还喜欢收藏标本和奇怪的石头,甚至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虽然室内也打扫得干净整洁,可他们却从来不重视房屋的维修。
霍金的父母有个习惯,地毯只要不破烂就要永远用下去,屋里的家具只要不损坏也要继续用下去。甚至墙上贴的壁纸脱落下来,他们也不会找时间重新把壁纸贴好,因为他们觉得没必要做那样的事情。走廊到处都是掉落的石灰,看上去很难看,他们也不在意。
其实,每个家庭对待消费的观念是不同的,有的家庭有钱了,会把钱用来装修房子和购买家具;有的家庭拿钱去旅游;有的家庭会拿钱去做一些理财方面的投资。霍金的父母却在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花钱买了一辆福特车,那辆车的颜色是绿色的。当时,私家车并不流行,当他们开着福特车去旅游的时候,周围的邻居们都对他们投来奇怪的目光,邻居们都不明白:他们有钱去买车,却为什么不花钱把家装修一下,为什么不花钱更换壁纸?
在圣奥尔本斯镇的邻居们眼里,霍金的父母还有一种“不良习惯”,那就是允许他们的孩子在吃饭的时候看书,孩子们看完书后,还要在饭桌上谈论一些观点和看法,这更是被邻居们视为异类。
在弗兰克的家里,有一点是必须要做到的:作为弗兰克的孩子,必须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牛津、剑桥大学,并且还要拿到奖学金。因为,虽然当时在圣奥尔本斯镇,作为中产阶级的弗兰克夫妇能挣到不少的钱,但是,他们需要抚养四个儿女。孩子多了,生活开销自然就大,除了必要的生活费,他们拿不出更多的钱让四个儿女都上名牌大学。于是,他们就在家里立下规矩,儿女必须拿着奖学金去上大学。后来,除了他们收养的儿子爱德华,其他三个儿女都拿着奖学金去名牌大学读书了。
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情,霍金成名后,有一位记者采访他,曾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您家的一位老朋友说过,的家庭是拥有‘高度智慧,非常聪明而且非常怪异的’,觉得这话正确吗?”
霍金是这样回答记者的:“对我的家庭是否智慧我不想做太多的评论,但我们自己肯定不认为是怪异的。我想,要是按照圣奥尔本斯的标准也许显得如此。我们在那里住的时候,那里就是个相当严肃的地方。”
在很多读者的眼里,霍金正因为生长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在事业方面积极进取的人,所以,霍金即使坐在轮椅上,他也会在事业上获得成功。有人说,霍金的成功,是因为遗传基因好,他的父母都是毕业于牛津大学的高材生。不过,我想说,一个人的成功关键不在于遗传,更在于兴趣、爱好和个人的努力。如果仅仅只有遗传基因,后天不刻苦努力,霍金也不会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霍金的母亲名叫伊莎贝尔,她在20世纪30年代是一名共产党员。不过,到了50年代,苏联共产党遭到清洗之后,她的兴趣开始转向工党。作为母亲的伊莎贝尔经常参加政治集会和游行,每次参加政治活动的时候,她都要鼓励作为长子的霍金和她一起去,在母亲的影响下,霍金也开始对政治产生了兴趣,并把目光投向社会中的贫民,他希望能帮助弱势的群体。
霍金有个比他小14岁的弟弟,名叫爱德华,但他不是霍金的亲弟弟,而是霍金的父母收养的孩子。作为养子,爱德华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的家是一幢非常大而阴暗的房子,它就像闹鬼似的那么恐怖。我在冬天早晨醒来时,房间里结满了厚霜。家里有一台不能正常工作的散热器,它被大厅里的一台储热器所取代。所有卧室都有火炉,但是在每间房里生火当然是不实际的,所以我们只在楼下生火。这整幢房子也许有点像一个大怪物。但是不管怎么说,它是我们的家,所以我们都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