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白潇潇把手上的书给扔了,诧异地想要站起,一声“哎呀”传来,他是忘记了两只脚还翘在桌子上呢,直接摔了个狗啃泥。¢£

    “天呐~”

    宁风以手捂额的样子出现在桌子旁,俯下身去看,似乎是在确认这个手脚一抽一抽的家伙是不是还活着?若是没气的话,就可以直接拖出去喂鱼。

    “哥~”

    白潇潇一抬头,眼中冒着金光,脸上全是惊喜神情,叫出声来。

    其声之甜,其自然,简直让宁风不能不想起当年在阴阳镇中,双方初见时候情景。

    那时候,白潇潇屁股上被一只猛鬼咬着,借着灵光旗闪现到宁风面前,嘴巴里面叫着哥哥,整个人哧溜就躲到宁风身后,两只手拽着宁风衣角瑟瑟发抖。

    想到那一幕,宁风不由得叹息一声,明明就是发生不久前的事情,却有恍如隔世之感。

    白潇潇想来也是做此想的,顾不得检查摔出什么好歹没有,麻溜地站起来,喜笑颜开:“哥,你总算出现了。”

    “怎么,想把我卖给李慕白吗?”

    宁风笑着说道,语气轻松,当真是玩笑话罢了。

    白潇潇这个人格单纯干净,滑溜是滑溜点,却不让人讨厌,嬉皮笑脸地道:“那哪能啊,李慕白哥哥压根不知道哥你的存在啊。”

    这句话,宁风是信的。

    无奈是骄傲外露的七夜,还是内敛纯真的白潇潇,其实都是傲骨天成的人物。目无余子不是什么好话不错。但是这样的性格也决定了他们不太可能借着李慕白的手。来取得这场双雄之战的胜利。

    那样虽然合乎规则,可对他们来说,还不如输定畅快。

    这点,就像是宁风这段时间里在大海中巡游,见多了的两鱼争竞状态。

    两条鱼一起向前冲,总有一只领先,一只落后。

    庸俗着,心志不够强大者。不管是领先的那只,还是落后的那只,总是处在忐忑状态。

    落后的会绝望,会懈怠;领先的会不时回望,生怕赶超。

    魔宗七夜何等人物,他的骄傲会让他即便是处在领先那条鱼的情况下,也不会回望半眼,不会寄托他人。

    骄傲如他,坚信的是只要做好自己,那便不会有人能赶上。

    事实与否不重要。心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