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旧釜,一釜米粥,浓稠的米浆咕嘟嘟翻着泡,火堆旁还架着烤山雉和烤鱼,这是三人的早餐。【,x.

    清晨的薄雾被吹散,远离五岭的山林之间,分辨不清身在何处,温暖的气候和繁茂的热带丛林,预示着应该处在南越与西南夷之间的某个树林里。

    曹时曾徒步穿行过大西南,只不过是次走马观花似的沿着公路行进,没有翻山越岭,偶尔风餐露宿,远没有现在那么狼狈。

    刘陵清减了许多,在野外吃不好睡不稳,若不是两个男人各有办法驱虫驱兽,身娇体贵的翁主想像个普通山民女子跋山涉水的机会都没有。

    釜中水分蒸干,浓稠的米汤变成香喷喷的米饭。

    三人开始享受清晨的第一顿美食。

    “听你说占城稻很珍贵,撒到地里三个月便可收割,你拿来煮粥吃会不会浪费了。”

    “此地高温高湿粮种不易保存,再不吃稻米就要**变质了,咱们知道南越有稻米就行了,到时候再来抢就是了。”

    刘陵翻个白眼:“你拿什么去抢啊?南越王赵佗并非好像与之辈。”

    “哈哈,当然是亲率大军来抢了。”

    “你是想打南越国?”

    “当然要打南越国,追的咱们上天入地之仇不报,我岂不是枉为车骑将军了。”

    刘陵秀眉一掀:“你好像说过转任车骑将军,可长安距此相隔几千里。想打南越国不太容易,当心自己做了第二个屠睢。”

    “放心好了……”

    忽然,王孟丢下旧釜站起身:“那边好像有异动传来。”

    “一定是丁公追上来了,丢下东西快走!”

    三人的身影飞快消失在丛林里,不大会儿功夫,从另一边树林中钻出几十道人影。

    走到熄灭的火堆前,捡起摔烂的陶碗打量着,在碗边轻轻一蹭还有温热感。

    几名刺客抬脚踢开了火堆,散发着滚滚热浪的木炭夹杂着火星乱飞,高温烫到刺客的鞋底。几个人同时一退心下了然。

    “他们刚刚离开没多久。一刻钟前,坐在这儿吃饭。”

    “三人坐着木桩,离开非常匆忙,只带走寝具。厨具被丢丢弃了。”

    刺客之所以称为刺客。在于突袭暗杀的非凡能力。剑术只是用来刺杀的技巧,除此之外还要精通追踪技术,盯梢追人是祖传的手艺。刺杀手段也比荆轲时代又有许多变化。

    刺客们很兴奋,他们没有着急追下去,而是静静的等待着,追踪数个月,足迹遍布千余里,三个脱逃这的踪迹终于被刺客咬住了。